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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倡议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

时间:2019-07-10    09:40:44

  记者从7月2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打击网络传销会议上了解到,当前,传销活动利用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迅速、支付便捷等条件呈裂变式发展蔓延,并不断改头换面,以“消费返利”“多级分销”“共享经济”等多种幌子,渗入投资、教育、养老、社交、娱乐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为此,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电商企业、直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杜绝和抵制网络传销,并向全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交易用户发出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倡议书。


  会议要求,电子商务企业和直销企业要扛起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坚决做远离网络传销的守法者、防范网络传销的宣传者、打击网络传销的参与者。要求广东省网商协会、电子商务协会、直销企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禁止传销活动纳入行业公约,组织会员单位签署承诺书,要引导、监督会员单位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责任义务,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守法经营。


  腾讯、阿里巴巴、唯品会、安利等4家企业代表,及广东省网商协会、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广东省直销企业协会,就积极参与打击网络传销社会共治作了表态,并签署了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承诺书。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向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交易用户发出倡议:


  主动学习法律,提高识别防范网络传销能力。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交易用户要主动学习《刑法》《电子商务法》《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传销及其社会危害性,提高识别和防范网络传销能力。


  守住经营底线,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准则,不组织、参与传销活动,不发布、不传播传销信息,依法配合调查取证,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在经营行为中采取“拉人头”、收入门费、团队计酬等传销经营模式,不得利用分享经济、社交电商、会员制电商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加强网站和平台内容管理和审核,定期对网站和平台内涉嫌传销信息进行清理移除,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广告宣传、信息储存、网络支付等服务,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对传销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参与社会共治,积极配合打击网络传销。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网络交易用户在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如发现传销行为要积极举报,并配合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自觉抵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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