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岭南消费维权网!

2024-05-05 星期

广东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0-05-15    12:30:34

  5月14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广东省药监局等7部门召开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部署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监管,全面维护市场秩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指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国家品牌形象和国际声誉,关系到防疫能否取得胜利。广东作为防疫物资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出口大省,保障防疫物资质量更是责任艰巨。


  会议强调,这次专项整治要在前期防疫物资监管各项工作基础上,着力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广东各地要组织全面梳理本区域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5类防疫物资,以及熔喷布等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以及没有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把好市场准入关。


  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广东各地要组织对本区域企业生产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实施全覆盖监督抽查,力求做到“应抽尽抽”,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对本区域销售的防疫物资,要开展监督检查,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对发现不合格的防疫物资,要全面排查其流向,对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追回处置,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


  全面查验出口防疫物资。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严查企业资质。对医用防疫物资,要严格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要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检验检测认证、以及价格收费各个环节。


  全面规范检验检测认证行为。要及时向企业发放《广东省防疫用品检测认证服务指导手册》,打通生产企业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信息和服务对接方面的“最后一公里”,引导企业选用正规机构、合法程序实施认证、检测,以便捷高效的认证检测供给挤压虚假认证、虚假检测的生存空间。要强化业务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共同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突破查办难点,从严从快依法处置,抓住典型案例及时开展反面警示,形成有效震慑。


  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要寓监管于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要加强质量帮扶,强化国内外标准比对和推动互认,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要加强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企业正当权益。


  同时,会议还要求,广东各地要参照省的做法,迅速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网友评论

  • 用户名:

  • 匿名发表?
600

我要投诉

投诉咨询QQ:2545829885

投诉电话:020-82010292

投诉邮箱:2545829885@qq.com

权威发布MORE+

质量检测MORE+

维权案例MORE+

消费警示MORE+

版权所有:广东叁叁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育兰街2号102
网址:岭南消费维权网.com

咨询电话:020-82322971 投诉电话:020-82010292

投诉邮箱:2545829885@qq.com  投诉咨询QQ:2545829885

粤ICP备 17023083号 粤ICP备19131898号-1 网站建设:合优网络

  •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