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普通鱼类冠以“长江野生”字眼,以吸引消费者注意,涉嫌虚假宣传,这是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近日进行的“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几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从7月13日开始,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清查力度,确保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行动中,线上周密排查,利用电子商务监管系统对纳入深圳市电子商务主体数据库中的153874个网站以及847048个网店进行了全网搜索,采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刀鲚、长江刀鱼、凤鲚、中华绒螯蟹、鲥鱼、河豚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4条违法线索已核实整改下架。对76家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全部类别广告335993条次,未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广告。线下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特别是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重点餐饮单位(湖北菜、川菜、淮扬菜等长江流域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结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重点检查整改虚假销售“长江野生鱼”广告宣传等问题。
7月13日至10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3161人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61家次,农贸(批)市场13243个次,商超10653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5002家次,联合广东省局核查总局交办线索2条,联合外单位检查155人次,涉嫌虚假宣传销售野生长江鱼立案5起。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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