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健身行业自律公约授牌仪式现场。 黄劼/摄
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七天内,消费者购买健身会员或私人教练课程尚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这是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推出的健身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之一。7月19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体育产业协会、深圳市健身行业协会召开深圳市健身行业“好人举手放心消费”自律公约授牌仪式,正式推出《深圳市健身行业自律公约》。当日,9个健身品牌的229家门店加入自律公约。
行业数据显示,深圳市目前有健身房800余家、健身工作室1400余家,从业人员近2万人,年产值近50亿元。随着健身行业的蓬勃发展,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2020—2021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健身消费投诉7700余件,位列预付式消费投诉量第二位,投诉处理成功率却不足40%。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退费退卡、关门停业、虚假宣传、转卡/转课、私教服务、服务质量等。深圳市消委会梳理了16家健身品牌的36份健身服务合同,发现存在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安全保障义务、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退费转让规则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消费信心。
针对健身行业出现的问题,深圳市消委会邀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人大、行业协会、健身企业的代表和律师,本着“共同监督、共同规范、共同提升、共同受益”的原则,拟定了《深圳市健身行业自律公约》。该自律公约内容共有10条,包括合同中不得含有“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合同期内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公司在扣除已产生不可逆费用后,退还剩余费用(按实际交易价格计算);会籍或私教课程设置七天冷静期,消费者付款后七日内未使用的,可以全额退款;公示并定期更新健身教练资历、资质证书;不得商业性使用消费者参加健身服务期间摄制的任何资料等。
据介绍,该自律公约具有五大亮点。一是全国首个由消费者组织发起的健身行业自律公约;二是设置七天冷静期,七天内消费者购买会籍或私教课程尚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三是明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退费标准,消费者在合同期内申请退费,健身机构在扣除已消费部分后,按照实际支付价格进行退费;四是健身企业参与“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承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并自愿接受监督;五是健身企业商业使用消费者参加健身服务期间摄制的任何资料,应经消费者授权同意。
据了解,首批已有中航健身、古德菲力健身、梦氏健身等9个品牌的229家门店加入自律公约,对照自律公约内容对消费者作出承诺。消费者可通过深圳市消委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
深圳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自律公约的推出,是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鼓励健身行业经营者作出更高承诺,吸引更多消费者,起到行业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圳市消委会将继续探索完善行业治理长效机制,将“好人举手放心消费”推广至更多行业,让更多经营者主动亮出诚信名片,引导消费者选择诚信经营者,共促消费公平,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助力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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