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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星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一:总则

时间:2017-11-15    09:53:48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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