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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遇“套路贷” 5个月债务由2万元滚至25万元

时间:2018-09-19    16:32:32

  “套路贷”殴打、强迫受害人向多个平台借债,治安员私分毒品勒索涉案人员“以钱私了”……昨日,广州市越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多起涉恶涉黑案件,其中两个案件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和宣判。打击黑恶势力,让旁听的群众拍手称快,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案例一:

5个月债务由2万元滚至25万元


  “小额应急,缺钱不求人”“急用钱,找我们,个人无抵押贷款”……资金周转不灵时,人们看到这些小广告或许会心动,然而千万要提防陷入“套路贷”深渊。近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打掉一个“套路贷”非法拘禁涉黑恶团伙,这个团伙涉及的财务公司使用了“套路贷”让事主饱受伤害,不仅在短短5个月间债务从2万元滚至25万元,还多次遭到某投资咨询公司的非法拘禁、殴打逼债。


  2017年12月24日,被害人何某生报警称,其于2017年7月向某投资咨询公司借贷2万元,因未按时还款,何某生多次被该公司江某、陈某等人带到公司非法拘禁、殴打逼债,强迫其去其他借贷公司和平台借钱还债,随后5个月间,何某生的债务从2万元滚至25万元,他怀疑自己遭到“套路贷”。


  据悉,“套路贷”是犯罪分子以借款的名义实施目的为占有被害人财产的行为,假借贷款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犯市民群众合法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


  为了深挖该团伙涉黑恶的犯罪证据,越秀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经调查,发现江某等人在海珠区某大厦开设的投资咨询公司,专门从事高利贷放贷业务,长期游走于海珠、越秀、荔湾、天河等地,将借贷人带至水疗、宾馆、公寓等公共场所,对借贷人通过运用殴打、威胁、恐吓、辱骂、滋扰等手段非法讨债,性质恶劣。


  今年2月下旬,越秀公安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专案组抓获江某、方某、何某、陈某等11名嫌疑人,现场缴获阴阳合同15份。3月上旬,在逃的同案嫌疑人陈某、李某、刘某被抓捕归案。目前,陈某、江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在越秀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二:

治安员私自抓人再勒索5万元“私了”


  作为治安联防队员及派出所线人,却在未告知主管民警的情况下,私自携带警棍、手铐等器械处理涉毒案件线索,私扣20多包疑似毒品、敲诈勒索涉案人员称“5万元可以私了”。近日,某地治安员张某等6人因涉嫌抢劫罪被越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4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谢某钱获知一贩卖毒品线索后,将该线索转告犯罪嫌疑人陈某洲,再由陈某洲转告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地原治安员)。张某收到该线索后,在未告知主管民警的情况下,私自带队与另三名身为治安员的犯罪嫌疑人古某明、刘某征、徐某明及举报人陈某洲,前往广州市越秀区状元坊展开抓捕行动。


  制伏过程中,古某明用警棍殴打被害人黄某睿,最终给其戴上手铐将其控制。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古某明等6人带着被害人黄某睿到他的住所,搜获了20多小包的疑似毒品。


  回到该地警务室后,犯罪嫌疑人古某明以被害人黄某睿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为由,向被害人黄某睿勒索5万元作为私了并放其离开的条件,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先交付2万元即可放人,古某明在收到两万元后将被害人黄某睿放走。


  该案于2018年4月3日发案,同月5日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立案侦查,2018年4月11日破案。2018年5月3日,越秀区公安分局以张某等6人涉嫌抢劫罪提请越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区检察院严格审阅案卷材料,复核关键证据,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补强证据,最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移送审查起诉。


宣讲80场

覆盖受众3600多人


  为营造对黑恶势力犯罪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越秀区积极组建区街两级扫黑除恶宣讲队,迅速在全区全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活动。宣讲队8月16日成立以来,累计已开展宣讲活动80余场,受众3600余人,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不断提升。


  从“被动等”变为“主动挖”,越秀区全面发掘涉黑涉恶线索。该区从涉黑涉恶警情、往年积案、信访案件、网上舆情、本地籍在册重点人员、特情阵地、群众举报等方面入手,开展了线索研判梳理、行业摸查和重点地区排查工作。目前,全区共摸排线索131条(涉黑1条),其中有效线索107条,来自群众举报线索26条,线索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为了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越秀区纪委监委勇于“刀口向内”,强化相关案件的“回头看”:对区公安分局前期嫌疑人已经归案、基本办结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进行逐一排查、逐一深挖。区公安分局纪委也对已侦破团伙案实施“回头看”,梳理排查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帮助黑恶分子逃避法律打击的“保护伞”问题。


  越秀法院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传唤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对于被告人提出非法取证的案件,属于非法证据的依法排除,不属于非法证据的,有理有据地驳回被告人申请,确保法律问题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此外,越秀法院高度重视证人安全、被告人人权、扫黑除恶过程中对产权的保护。越秀法院推出微信作证小程序,证人可通过“刷脸”识别身份后进行远程作证,有效保护证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




编辑:A-Wing

来源于: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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