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进入倒计时。25日,广州市消委会根据近期旅游方面的典型投诉和消费热点,梳理出以下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旅游、依法维权。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选择有资质担保的旅行社,注意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选择有担保的正规公司,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消费者要警惕掉入低价旅游陷阱,旅行团的成本价格一般包括机票、餐费、地面交通费、景点费、导游费、签证费、燃油税、旅行社利润等,并非价格越低越好,谨防掉入低价位、低品质的低价旅游陷阱。
合同和发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消费者在选购旅游产品时切记与旅行社签署正式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团费包含的景点项目、食宿标准、旅行线路、交通工具、儿童收费标准等事项,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充分举证。此外,住宿标准方面,不要签准三星、准四星等准星级的酒店,尽量签挂牌星级酒店,否则容易被“忽悠”。如有疑问,要及时与旅行社沟通,并注意留存发票等相关证据,做到有据可查。
旅行社的格式合同一般会注明双方的违约条款、免责条款和退款说明。无论境内游还是出境游,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都要认真阅读,特别是确认双方的违约金比例、退款条件和退款比例,如有异议,应与旅行社协商确认后再决定是否签字。消费者如因自身原因需要退费,应尽早通知旅行社,减少发生不必要的费用。
另据《旅游法》第63条规定,组团社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境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旅行社的相关条款与旅游法的有关规定是否相抵触,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论跟团游还是自由行,由于容易受到时差、气候、水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可能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意外受伤、行李丢失等风险也不得不防。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出游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购买旅游保险,并明确保险的费用、档次、理赔范围、免责条款等。购买保险时应与旅行社或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需针对某种疾病购买专门的保险,更要在合同中清晰注明,并保留好有关凭证。
国庆黄金周是传统的旅游旺季,旅游资源相对紧张,自由行的消费者在出行前要尽可能做好旅游计划,尽早预订交通工具和住宿旅店。在出境游方面,最好提前了解将前往旅游地的情况,特别是风俗、民族、宗教等,并随时关注外交部发布的注意事项,避免前往近期安全形势不佳或有自然灾害的国家和地区;妥善准备所需证件,认真核对护照、签证、机票、酒店等文件是否正确、有效,最好能把有关资料和行程打印后随身携带;准备应急药品以备不时之需;随身携带酒店名片和适量现金,以便保持出行顺利;牢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的联系方式以及当地的报警、急救等应急电话,发生意外时尽可能保持冷静,理性应对。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服务、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旅行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游客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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