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东西应该明码标价,这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的。
但是,近日吉林省图们市部分消费者反映,该市很多超市不明码标价,进而引发消费纠纷。
记者暗访
这不是个别现象
7月4日,家住图们市口岸大街的杨女士反映,她在该市一家“明升平价商店”发现货架上很多商品都没有明码标价。
杨女士向店家询问,女店员随口说出了价格。因担心被宰,杨女士决定先不买,到别的商店看看。然而,周边几家超市的情况与明升平价商店一样,有标价签的商品很少。
7月4日9时30分,记者来到图们市进行暗访。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走进明升平价商店,经观察,该店货架上的很多商品都没有明码标价。记者询价时,女店主只是随口说出价格。
此后,记者先后走访了共27家超市。从暗访的情况看,这些超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明码标价或者商品标价不全等问题。
暗访中,记者注意到一种现象,一些商家用黑色记号笔在商品的外包装上写下了“4”“6”“7”“8”等数字。店家对此解释称:“这是商品的价格,标‘4’的就是4元钱,以此类推。”
另外,还有的超市使用未经监制、未标明价格举报电话的自制价格标签,标签内容不规范,规格、计价单位、产地等内容填写不全。在绿色家园超市,记者质疑商品没有明码标价。女店主称,商品没有问题,已经经营20多年了。
记者与部分店主交谈了解到,有的店主认为不明码标价只是一件小事,自己对所售商品的价格比较熟悉,张口就能说上来,没必要使用标价签。
那么消费者对于不明码标价又是持有怎样的看法呢?记者就超市不明码标价一事,现场采访了部分市民。
马女士:希望超市都能够明码标价,方便消费者在购买时货比三家,少花冤枉钱。
刘先生:明码标价是商家必须做到的服务标准,对于商家来讲,明码标价更能赢得消费者信任。
记者了解到,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或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7月4日下午,针对暗访了解到的情况,记者来到图们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反映问题。
该局副局长毕兆波表示,图们市一些中、小超市不明码标价的情况确实存在,该局也多次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商家整改。毕兆波告诉记者:“以前,商家到价格监督检查局以成本价购买标价签。后来,这项工作进行了调整。价格监督检查局设计了标价签,并把电子版放到指定的公共邮箱内,让商户们自行下载,打印后使用。然而,很多商家不下载,还有的商户因年纪大操作电脑困难,不会下载。”
针对记者反映的情况,毕兆波表示将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督促超市及时整改。至于部分商家自制标价签或使用记号笔标示商品价格,毕兆波明确表示这是违法违规行为。
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的真实情况
如遇没有明码标价或“三无”产品
消费者可投诉举报
7月11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主任谢婉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谢婉余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明码标价,还要查看商品的包装、价格、产地、保质期等相关标识,如果没有明码标价或者发现“三无”产品,可以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组织举报、投诉。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
版权所有:广东叁叁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育兰街2号102
网址:岭南消费维权网.com
咨询电话:020-82322971 投诉电话:020-82010292
投诉邮箱:2545829885@qq.com 投诉咨询QQ:2545829885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