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几乎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几个“微商”的身影,很多人会通过微信购物。但你知道吗?朋友圈里的这些产品,可千万不能买!
朋友圈卖的“降糖保健品”检出有毒有害成分
日前,浙江史上最大一起有毒有害“保健品”案破获情况被警方通报,涉案金额超16亿元,扣押相关产品10万余盒,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人。
而令人担心的是,涉案团伙从2016年5月初至今年1月21日期间,已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向全国销售了超过4200万盒“保健品”。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通过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本案涉及的6种产品一共分5个批准文号,查询后发现,所有的产品和批文都是造假的。
2个批准文号没有数据: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30327的产品“基因口服胰岛素II代(圣方牌知葛胶囊)、苦瓜养胰素(圣方牌知葛胶囊);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30690的产品“通脉化糖”。
3个产品相关数据与国家局网站数据库信息有很大差别,相应的批号还有另一种产品,所以基本可以认定为冒用: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60176的产品糖必平(华平牌黄芪丹参铬胶囊);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90373的产品粮田葛芪参胶囊(丝可培牌桑蚕参胶囊);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60490的产品仁合胰宝(金帝华牌糖舒尔克胶囊)
如果家里有高血糖病人,赶紧查查有没有从“微商”手中买过这6种产品。
这6种产品违规添加了名为“格列本脲”的西药,含量不明。格列本脲又叫优降糖,是一种降糖效果明显的西药。但由于副作用比较明显,许多患者并不适合服用。尤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格列本脲更是非常危险——长期大量服用,最终会造成病人低血糖和肾病,甚至导致死亡。
生产这些“保健品”的是安徽亳州的张姓男子。他向警方交代,从药厂进来的西药,成本大约是3元钱100粒,自己调好配方做成成品药后,以一盒150元的价格卖出。他表示,产品到底有多少危害,自己不清楚,也没有考虑过。
进口“网红药”不要跟风买,有些甚至是处方药
太田胃散、便秘治疗药、EVE止疼药、小儿用止咳水……常上微信的朋友,应该对这些药不陌生,它们是来自日本的“网红药”。
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国外“网红药”,有些甚至是处方药,存在不小的副作用。
例如:像网上宣传1岁儿童就能使用的大正感冒药,其成分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磷酸双氢可待因等9种成分。
其中可待因类、麻黄碱类等药物成分均为国内严格限制使用。且说明书上明确注明:未满2岁的幼儿,应先接受医生的检查,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服用;未满12岁的儿童,也需要先接受医生检查。
每年,浙江省玉环市人民医院都会收治因擅自使用进口药品而出现不良反应的病例,甚至有病人因服用含有华法林成分的药物导致尿路出血,危及生命安全。
因此,确需用进口药的,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遵医嘱使用。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经药品管理部门组织审查,方可批准进口,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朋友圈“神效”化妆品暗藏健康隐患
在朋友圈里,有不少“微商”售卖面膜等化妆品,并称有“神效”。有消费者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皮肤可能确实变得光、嫩、白。
但实际上,其中很可能添加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糖皮质激素,长期使用会形成激素依赖性皮炎,甚至导致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还有一些祛痘产品非法添加了抗生素类药物,长期用易引起接触性皮炎等。
近些年,瘦脸针、水光针、美白针等美容针剂受到一些消费者的欢迎。在一些人的微信朋友圈,类似产品也在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微商”售卖的药剂和医疗器械,往往是从网上购买或从境外代购的。而非法的注射设备及注射物,因来源不明,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此外,按照我国关于医疗美容的规定,即使有护士资格证,没有医师资格证也是不能进行医疗美容注射等业务的。
因此,别被朋友圈里天花乱坠的“微商”广告忽悠了,还是应该去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美容。
朋友圈里面的这两种车,买了只能认栽
在朋友圈里,不少人都见过卖低价车的。五折、三折......当各种豪车出现在眼前,你有心动过吗?天底下还有这么便宜的好事?
提醒了,这两种车可千万不要买!
第一种是抵押车。何谓抵押车呢?顾名思义,就是指正规手续,抵押给私人、典当行、企业的(一般抵债)车。抵押车看似手续齐全,但不能过户。
抵押车风险很大,如果原车主没有偿还能力或拒绝还款,那么,即便掏了钱,车还是要被强制收回。
第二种是走私车。走私车是指没有通过国家正常进口渠道进口的,并未完税的进口车辆。相信大家光听到“走私”俩字就知道这种车问题的严重性了!买了车会被收回不说,甚至还可能会被判刑。
朋友圈自制美食,慎买
谁的朋友圈里没有几位“美食家”,有些人由此打起生意经,在朋友圈销售所谓的“私厨出品”“辣妈作坊”“萌货点心”等食品。
对于这些家庭自制美食,可要小心甄别了。毕竟,一来没有实体店、二则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吃出问题,不仅维权艰难,还会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
今年2月,食药监总局就曾约谈部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要求对“网红食品”的监管手段应当创新,以互联网手段和社会治理手段相结合,对大案要案从重从速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擦边球敲打警告。
总而言之,对在朋友圈售卖的产品,一定要擦亮双眼,谨慎购买。
编辑:A-Wing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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