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与“内鬼”是大规模个人信息泄漏源头
时间:2018-06-07 10:42:45
添加不明QQ、微信好友或入群,填写过于详细的求职信息、各类调查表,随意丢弃含有大量个人信息的各类生活单据等,稍有不慎就会给个人信息安全埋下隐患。更何况,暗中还有居心叵测的网上“黑客”,无时无刻不在想尽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牟利。5月31日,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全省公安机关在“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侦破的4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并提醒公民做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保护个人信息要防“黑客”与“内鬼”
据辽宁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总队长张兴业介绍,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黑客”攻击,另一个是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相关企业、单位、平台的“内鬼”。
于某、张某二人在网上建立数个QQ群,以交换信息为由,将公民个人信息转手贩卖或交换给他人,以此获得非法利益,数量巨大,危害严重。经公安机关全方位调查走访,发现涉案信息来自于财产、保险单、工商法人等众多渠道,涉及从事相关行业人员广泛,已经形成“源头、中间商和使用者一条完整的黑色利益链”。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并依据前期掌握的线索,顺藤摸瓜,将包括于某在内的其余8人抓捕到案,扣押电脑、手机、U盘、移动硬盘等固态信息存储介质30余个,避免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进一步扩散及泄露。
蒋某的公司通过非法获取股民个人信息,骗取股民加入其公司营销微信,公安机关成功抓获该公司65名涉案嫌疑人员。经初审,该公司法人蒋某及主要责任人等11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对从2017年至今,通过网上渠道购买并交换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某在互联网上以“想挣钱,胆子大的来找我,管吃管住”的信息招揽合作伙伴,利用在银行ATM机上安装能够读取银行卡信息的银行读卡器和针孔摄像头,窃取个人银行卡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进而复制被害人的银行卡并将钱财盗走。公安机关在掌握了以李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等信息后,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银行读卡器和针孔摄像头8套、空白银行卡35张、公民银行卡信息200余条。
以一起涉案金额4万元的诈骗案为切入点,公安机关经过网上侦查、网下摸排等深度工作,辗转湖北武汉、河南郑州等6省9市,成功侦破向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利用网络投资平台实施诈骗案,一举打掉犯罪团伙4个、涉案公司5家,扣押作案用电脑40台,冻结资金1400余万元。经查,该案嫌疑人已经形成了有运营商、软件商、运营中心、代理商、讲师团队等完整体系的诈骗集团,通过网站注册会员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后,再根据信息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作案目标,以掌握内幕消息、低投资高回报等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虚拟投资,从中非法牟利,形成了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条。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自上而下开展集中收网抓捕,实施全链条打击,成功地将犯罪团伙各个环节的34名涉案嫌疑人全部缉捕归案。
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辽宁省公安厅提醒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尽力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像快递单、车票、登机牌、购物小票、业务单、水电费账单等包含大量个人信息,切不可随意丢弃。一般情况下,求职简历上只提供必要信息,不要详细填写本人具体信息,尤其是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身份证号。参加网上、网下调查活动也要慎重,针对“调查问卷、小游戏测试、购物抽奖、申请免费礼物”等各类互动活动,要选择信誉可靠的网站或者认真核验对方真实情况,不要贸然参与。网络购物要到正规的购物网站,注意校验网址是否真实,收货地址不必留太详细,尽量填写工作单位,或者选择楼栋号、保安室、附近的代收点,网络支付及银行卡等密码要有差异,并定时进行更换确保安全。
同时,在QQ、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上,尽可能避免透露或者标注亲戚好友的真实身份信息,朋友圈尽量不晒包含个人信息的照片和动态,注意私密。在公共场所尽量不使用不明来源,尤其是不需密码验证的公共WiFi。收到短信、即时聊天软件发来的不明链接不要轻易点击,存储有个人重要资料的废弃手机更要妥善处理。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