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买水果遇到黑心商家了。”5月26日,一名成都网友在微博爆料,讲述了其在一家名为“田甜果园”的水果店购买车厘子的经历。网友称,购买水果时混着车厘子一起称重的“免费纸盒”其实并不“免费”,换算下来的实际价格,竟然远超单卖的10元价格,“拿过来一看才发现里面有一层像水泥块儿的纸壳。”
5月27日,记者来到这家水果店进行实测探访。以38元每斤的价格,混着礼盒一起称重,购买了4斤车厘子,共计167.2元,老板最终收取165元。而当记者将水果和礼盒分开称重后发现,单礼盒的重量就为0.36千克,换算下来,相当于27.36元,超出礼盒所售价格17.36元。而礼盒底部同样垫了一层厚厚的纸壳,单重约为0.17千克。
爆料:
“免费”礼盒暗藏玄机?
底部垫上了厚厚的纸壳
5月26日,一名成都网友在微博中爆出了其当天的一段购物经历。当天,该网友在位于龙江路锦宏骏苑小区门口的一家名为“田甜果园”的水果店内购买了几斤车厘子,并顺带向老板要了一个三斤装的小礼盒。“老板介绍,礼盒单独买的话要十元,混着车厘子一起称就不另算钱。”
“我掂了下盒子,就觉着不对。”该网友介绍,随后将礼盒单独称重后发现,盒子的价格竟达到了20多元,比老板口中单卖的价格超出了不少,而这超出价格的玄机则正是在这礼盒底部,“拿过来一看才发现里面装了一层像水泥块儿一样的纸壳。”之后,该网友将此经历发布到网上,并直言“今天买水果遇到黑心商家了”。
消息一出,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跟帖。众多网友表示遭遇过类似情况,并称这“应该算是潜规则了”。其中一名网友就表示,曾在水果批发市场购买水果,好几次都遇到了这样的“水泥纸箱”,“虽然是批发价,看似便宜了不少,但算下来大点的纸箱五六斤,也不便宜。”
更有网友称,还曾遭遇到更“奇葩”的经历,“上次买水果,吃到最后才发现里面有个大雪碧瓶子,里面有水”。
亲测:
与水果一起称礼盒“免费”
结果4斤车厘子礼盒占7两
5月27日上午,记者找到了“田甜果园”水果店。记者以需要送礼为由,提出需要一个小礼盒,购买几斤车厘子。一名女店员给记者推荐了两种小礼盒,稍大的5斤装,稍小的为3斤装。同时表示,有两种计价方式,一是单独按价称重水果后,再另购礼盒,礼盒单价为10元;二是与水果一起称重,礼盒不算钱。
记者随后选择了5斤装的礼盒,并与水果一起称重,最后重量为2.18千克,约为4.4斤。按照38元每斤的价格,计价为167.2元,优惠2.2元后,最后实际收取165元整。
之后,记者找来了一个电子称,重新进行了称重,同时又将水果和礼盒拆开分别称重。重新称重的总重为2.165千克,与店员所计重量基本一致,约为4.4斤。拆分称重结果为:车厘子重1.805千克,约3.61斤,礼盒重0.36千克,约0.72斤。而在礼盒的底部,记者也发现有“水泥一样的纸壳”垫底,其重量为0.165千克,约0.33斤。
按照38元每斤的价格计算,车厘子的最终价格约为137.1元,礼盒的价格约为27.4元,而垫底的纸壳价格约为12.54元。换句话说,165元的总价中有27.4元都属于礼盒的价钱,而这一价格则远远超过单售的10元。即便将礼盒本身的10元价格计算在内,也超出了17.4元。
回应:
盒子重量有的称多了?
“大家都是这么卖的”
5月27日下午,记者带着礼盒再次找到了水果店。面对记者为何单礼盒就有27元且底部还有纸板的质问,店家接过了礼盒,连称一般都是把10元的价格计算进去的。同时将礼盒放到了店内的电子秤上,显示重量与记者无异,接着表示愿意退还超出的17元。
店家表示,尽管说与水果一起称,盒子不算钱,但实际上是计算在其中的,水果的重量多少会被礼盒影响。“即便计算进去,如果和10元的单售价格相当也无所谓,但这也超得太多了啊!”记者接着说。“一般都是称合适的,可能有的盒子重量称多了。”店员解释。“那为何还有纸板呢?”记者又问。“大家都是这么卖的。”店员回答。
对于店员的回答,记者又走访了附近的多家水果店。对于礼盒的售卖方式与上述水果店无异——单买或混着一起称重。“盒子都是出钱买来的,肯定是要算进去的,混一起的话,因为盒子不单独算钱了,水果斤数肯定就要少些。”其中一水果店老板介绍。而当记者顺手拿过礼盒继续询问是否会有垫板情况时,店员一把拉回了盒子,表示“我们没有”。
在另一家店,记者询问礼盒情况时,表示单独购买的价格为5元一个,店员称,一般不会混着称,由客人自愿购买。当记者同样拿过礼盒查看时,盒子内也的确没有填充物。
律师:
存在不诚信经营?
或涉嫌消费欺诈
那么,店家的经营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对此,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其本质仍然可以判定为缺斤少两,涉嫌消费欺诈。“按照法律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需要明码标价,打包销售同样需要明示价格,且应该给消费者讲明。”王英占说,在这起案例中,商家所说的礼盒单卖为10元,那么在打包销售时,其价格也应该明示包含在总价中,那么在总价中扣除礼盒价之后,水果的份额就应当足量,“但目前看来,店家并没有明示混着称盒子的价格是在其中的,且未说明具体金额,而其盒子的实际换算价格远超10元的售价,水果的分量就必然不足。”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纪师俊认为,商家的行为的确存在不诚信经营。其表示,在交易中,店家有义务确保产品的质量,包括其本身的安全性和重量。不过,在认定是否存在消费欺诈的情况上有一定难度。“这种情况在日常消费中十分常见,但因为涉及金额较小,消费者通常不会选择通过消协或者其他司法渠道进行维权。”
编辑:A-Wing
来源于: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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