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丸里没有虾,蟹肉棒里没有蟹……你可能吃了一顿假火锅。近日,南京市民小吴向记者反映,一直以来在海底捞必点的蟹肉棒,前段时间改了名字,变成了蟹味棒,一番打听才知道,蟹肉棒里本来就没有蟹,有顾客反映后,店内才改成蟹味棒。
11月12日,记者探访发现,市场上售卖的蟹肉棒大多名不副实,不少是鱼肉制成。此外,部分虾丸居然也是鱼肉等制成的。专家解释说,蟹味棒、虾味丸等其实都是仿真食品,通过添加剂来保持口感和色泽,其营养价值确实不及新鲜的海产品。
火锅店“套路深”:蟹肉棒、包心蟹丸里根本没蟹肉
“蟹肉棒18元”“撒尿牛丸18元”,南京市秦淮区科巷一家重庆火锅店,记者看到特色菜中有不少丸类。“蟹肉棒是纯蟹肉做的吗?”门店经理向记者解释道:“肯定不是蟹肉做的,和超市里面卖的一样,蟹肉棒不是店里做的,至于有多少蟹肉成分,我就不清楚了。
她还透露,大多数火锅店里的蟹肉棒都不是自制的,基本从市场进货,“如果是纯蟹肉做的,吃的人少,做起来麻烦,容易坏,而且成本也太高了。”就拿牛肉来说,撒尿牛丸也是如此。“你要吃有牛肉的,我们有手打牛肉丸,但是价格就不一样了。撒尿牛丸一份18元12个,手打牛肉丸32元10个。”
这样的现象在火锅、焖锅、麻辣烫等店内非常普遍。在另外一家焖锅店也是如此。菜单上,每份200克的蟹肉棒价格标为28元,店员直白地告诉记者,“我们是仿蟹肉棒,不是真蟹肉棒。”
在海底捞火锅店(太平南路店),在菜单介绍栏中,包心蟹丸的主要配料是冻扇贝柱、鸡蛋清、花生油、鸡肉和猪肉,没有一丝蟹的痕迹。而和别家相似的“蟹肉棒”则叫“蟹味棒”。店员称,曾经有段时间,品名也叫“蟹肉棒”,但有食客向门店反映,品名和实际食材不符,后来统一改成“蟹味棒”。
一款龙虾风味球产品,配料表内没有虾
配料表更惊人:虾球里有猪肉,蟹棒里多是鱼肉
马上要到冬天了,很多人都喜欢在家做火锅吃,蟹肉棒、撒尿牛丸、虾丸等都是必备火锅配菜。如今,在大型超市的速冻食品区,都专门设置有火锅配料区。11月12日,在玄武区一家大型超市的速冻食品区域,不少顾客推着购物车在选购速冻火锅配菜。
记者也打算以顾客的身份,挑选一份虾丸、一份蟹棒、一份撒尿牛丸。根据以往的经验,记者从外观入手开始了选购,然而放到篮子里后,才发现这些配菜里,竟然没有纯正的虾丸、蟹棒和撒尿牛丸。三份包装的名字依次为“虾味球”、“蟹味棒”和“撒尿肉丸”。
虽然从外观看,虾球、蟹棒、牛丸都是和以往吃到的一样,但翻开配料表,就能发现其中的“奥秘”。比如某品牌的龙虾风味球,在食品包装正面配有虾球照片,看配料表,配料有十几种,光食品添加剂就有七八种,包括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等。主要成分是鱼糜,其次是猪肥膘,没有发现龙虾或者虾的身影。
在另外一款蟹味棒产品中,同样超60%是鱼糜和多种食品添加剂,并没有一丁点蟹肉成分。而在一款名为“蟹籽宝”的冷冻食品,和螃蟹一点关系都没有,主要配料是鱼糜、飞鱼卵和猪肉等。配料表中在“食品名称”一行以很小的字体提醒,这是“仿蟹风味包馅鱼丸”。
专家:这些是仿真食品,蟹味虾味是添加剂做出来的
蟹味棒、虾味丸、仿制蟹肉……生活里我们买到的虾蟹制品并不纯正,可为啥难从外观和味道上判别?
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加工所刘小莉研究员解释,大家生活里经常吃到的都是仿真食品。“并不是说虾肉或者蟹肉的成分带来的天然味道,它的味道很大一部分是食用香精做出来的味道。”此外,配料表上的稳定剂、增稠剂等添加剂的使用,是为了保证它的形状和质地。“比如说口感要Q弹,就需要加食用胶。”她还表示,这类食品属于预调理的食品,存放环境是冷冻。而在长期冷冻过程中,食品品质会下降,因而需要放一些稳定剂和食用胶,来保持口感和色泽。而稳定剂和食用胶是淀粉制成的。
不过,她也强调,虽然是添加剂,但只要含量不超标,都是国家允许采用的。“营养上肯定不如新鲜的海洋产品,由于含淀粉比较多,它的蛋白质含量肯定没有真蟹肉或虾肉要好。”不过,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想要解馋,也可以选择这些。
此外,这些水产加工制品并非不卫生或者不营养。刘小莉还表示,目前市场上都没有纯的蟹肉棒,一般都是仿真的。不过,由于方便,对吃不到新鲜海鲜的人来说,还是很有市场。
同时,她也提醒,从名称看,不少餐馆、批发商,将蟹肉仿真食品从蟹肉棒变成蟹味棒,说明行业也在规范,让消费者能明白消费。同时,这也给消费者一个提醒,在购买这些肉丸时,一定要看清楚产品包装上面的配料表,选购正规厂家产品。
蟹籽宝在食品名称后括号内标注仿蟹风味包馅鱼丸
蟹味棒、仿蟹风味,是打擦边球吗?
此前,浙江工商部门曾对绍兴全市火锅店展开一次突击检查,发现40多家火锅店普遍存在品名宣传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多家火锅店中发现的“撒尿牛丸”,并没有任何牛肉成分,食材原包装上用的名字是“撒尿肉丸”。菜单中的虾饺,来自一种名为“虾味火锅饺”的速冻食品,配料表中只有鸡肉、鸡皮、水、鱼糜、淀粉、食品添加剂,虾味是靠各种添加剂调配出来的。
“风味”“仿”等字样,是不是在打擦边球?是否造成消费误导?记者了解到,《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要求,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不过,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要求,食品标签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为此,11月12日下午,记者将上述情况向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反映。该局答复称,辖区分局已经展开调查。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于: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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