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店未点单,离店却被收费50元?
近日,发生在广西柳州的 “女子在咖啡店只拍照不点单遭索50元拍照费”一事在微博热传,引发热议。
女子在咖啡店只拍照没点单
遭店员索要50元场地费
2月14日,柳州市民韦女士在朋友圈看见一家装修不错的咖啡店,和丈夫前去光顾。这家咖啡店门口有一块牌子,写着“本店低消为68元/位”。来到店内,前台工作人员给了韦女士一个牌子,提示她扫码点单。韦女士表示先看看,随后她和丈夫在店内转了转,并拍了照。
涉事咖啡店门口立有告示牌
当韦女士准备离开时,被店员告知如果没有点单就要收取50元的入场费,店员还说,他们店是经营下午茶的,因为环境好,也有一些影楼的摄影师来拍照,同样也是收费的。拍照收取场地费,也是该店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双方理论一番,最终韦女士丈夫通过微信支付了50元。
涉事咖啡店商家表示,该店自营业起就在门口树立“本店低消为68元/位”的告示牌,韦女士2月14日晚进店时已被提醒。
经调取监控发现,韦女士进入店内后登上二楼摆拍,整个过程十分钟左右。此后,韦女士向店员表示不在店消费,准备离开,店员因其在店内拍照享受店铺环境但未点餐,向两人共收取50元费用。
韦女士在店内自拍(店内监控视频截图)
事后韦女士认为,这家咖啡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设置最低消费,还涉嫌强制消费,于是拨打12315热线并向前进工商所投诉。
网友热议,有人认为有欺客之嫌,也有人表示理解。
针对“设最低消费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一事,该商家解释称,明确最低消费一方面是为了设置进店门槛,使消费者能有更好的消费环境。另一方面,该店耗费50万左右的装修吸引了许多为拍照而来的顾客,设置最低消费额也是为了盈利需求。
另外,该商家表示,若今后有关部门因其设置最低消费作出处罚,其会接受,将另寻办法控制店内人流和维持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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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退回消费者50元现金
消费者删除照片
据前进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即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知悉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内容等。而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该店在未事先明确告知“场地费”或者“拍照费”的情况下进行收费,正是侵犯了消费者的这两项合法权益,是不应该的。
此外,该负责人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该店门口招牌注明“本店低消68元/位”,这肯定是违规的。当天,执法人员责令该店撤掉门口招牌,禁止设置最低消费。
咖啡店主回应@梨视频,称设立最低消费是不合理,也认罚。但店里提供场地拍照均收费,也常有摄影师来拍照,从没碰到过这种只拍照不消费的顾客。
编辑:A-Wing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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