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田珍祥)每年高考季过后,家长和学生们都会经历填报志愿、等待录取通知书等诸多环节,进入一所理想高校就读几乎成了全家人的头等大事,骗子抓住家长这一心理设下种种骗局,致使受骗事件层出不穷。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报4起典型案例,梳理骗子的行骗套路,提醒考生和家长对高招承诺予以警惕。
案例1
谎称有教授亲戚 可花钱读名校
李某得知高飞(化名)的孩子即将参加高考,便告知对方,其舅舅是北京某知名高校的教授,有门路帮孩子上这所大学,只要肯花钱就行。高考成绩出来后,高飞孩子的成绩只能上三类本科院校。心有不甘的高飞找到李某寻求帮助,并根据对方的要求支付了15万元“活动”经费。
不久,各大高校纷纷开学。高飞也拿到了李某带来的录取通知书,但与此前承诺的知名高校不同,这份通知书上载明的录取学校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学院。高飞当即提出质疑。李某解释称,孩子只是暂时在这家学院军训,军训结束后就可以转入之前所说的名校读书。
然而,事情并未像李某描述的那样。军训结束后,高飞的孩子仍然在这所不知名学院读书。高飞还了解到,这家学院根本就不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也无法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更讽刺的是,这家学院也在社会上招生,即使没有关系,也能自行选择进入该校读书。
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的高飞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李某被法院认定为实施了诈骗罪并被判刑,此前骗取的十几万元也如数退还给了高飞,但此时距离高校开学已数月过去。
案例2
培训班老师打包票 私下运作可进艺校
方夏(化名)是一名艺术类考生,高考前一直在一家艺术考试培训班接受辅导。在此期间,培训班的一名辅导老师王某告诉她,自己可以帮助她私下运作,通过某艺术院校的专业课考试并入读该院校。
同年高考中,方夏发挥失常,未能达到这所艺术院校的录取分数线。不想放弃艺术梦想的方夏想到了王某此前的承诺,于是找到他寻求帮助。王某表示自己确实有能力让方夏一圆艺术梦,但需要她支付一定的运作费。于是,方夏根据对方的要求,支付了10万元运作费。
然而,方夏始终未能等来梦寐以求的录取通知书,而此时,同学已经纷纷开始大学生活。意识到被骗,方夏和父母报了警。最终,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其也向方夏退还了10万元。
案例3
公司高管“仗义出手” 就读知名“商学院”
谢女士通过自己的生意合作伙伴认识了刘某,得知刘某也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总。在日常交往中,刘某得知谢女士的孩子即将参加高考,不止一次表示,如成绩不理想可帮忙联系入读某知名高校。
同年,谢女士的孩子未能在高考中获得理想成绩,刘某当即表示一定设法帮忙让谢女士的孩子实现名校梦。不久,刘某告诉谢女士,孩子可以就读某知名高校的商学院,并且是本硕连读,但需要向学校支付近49万元的学费。谢女士立即按照刘某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却只从刘某手中拿到一份落款为该知名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入学通知函,与此前对方承诺的商学院南辕北辙。
面对谢女士一家的质疑,刘某解释称,因为孩子是通过非常规途径进来的,故先入学、报到,而后再变更为相应的商学院。谢女士一家再次相信了刘先生的承诺,为孩子办理了入学手续。然而,谢女士的孩子在就读两个月后,发现该学校根本不是正规大学,管理混乱,没有学籍,从未在商学院接受过正规教学,所住的宿舍就是一个地下室,同班同学也几乎都是没有参加过高考或高考成绩偏低的学生。谢女士一家这才意识到被骗,连忙报案。最后,刘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退还谢女士相关款项。
案例4
冒充军人认识校长 能办高校入学手续
吴先生的女儿高考成绩很不理想,他只好四处找朋友帮忙,希望给女儿找个理想的学校就读。后来,通过朋友联系到了贾某。贾某声称自己是军队的少将,认识一个学校的校长,该校专门为部队提供委培学生,每年开办两个班,今年还剩3个名额,能够帮忙给吴先生的女儿办理入学事宜,专业是涉外会计,并保证将来孩子毕业后可直接分配到部队工作,并且是副连级待遇。
心动不已的吴先生立即要求与贾某面谈。见面当天,身穿一身军装的贾某侃侃而谈,详细介绍了这家学校的具体招生情况、学校背景、毕业去向等信息,同时表示,想获得入学名额,除去交给学校的学费6万元之外,还需要额外向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领导支付9万元。吴先生相信了对方的话,并依约支付了上述费用。他的女儿也由贾先生亲自领进了学校,并办理了相关入学报到手续。
可是,吴先生的女儿在这所学校读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这所学校根本不像正规学校。此时,吴先生才想起应该查查这家学校的背景情况,这才发现,这所学校并非给部队提供委培学生,学生毕业后也并非直接到部队就业。此后,他再次联系贾某讨说法,对方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好报警,并了解到,贾某根本不是军人。最终,贾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法院责令其向吴先生退赔15万元。
法官揭秘
骗子三个特征:托人、包装、要钱
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孙静波介绍,目前涉及高考录取的诈骗案件中,骗子普遍存在三个特征。
首先,骗子会“顺理成章”地出现在考生家长的生活中。虽是利用高考考生和父母希望就读高校的心愿实施诈骗,但犯罪分子不会突兀地出现,而是通过熟人介绍和长时间交往等方式,让考生及家长对其产生“有门路”“很靠谱”的印象。
其次,在对自己的包装上,骗子们下足了功夫。为获得家长信任,很多骗子会通过朋友介绍、传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和社交平台向考生及其父母传递其具备非凡能力的信息。此外,骗子在编纂自己的身份和人脉上,也下足了功夫,拿准了考生家长“病急乱投医”的弱点,自我“冠名”后的骗子得手的概率不低。
此外,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开口要钱。骗子大费周章的连导带演,目的当然是为了骗取钱财,故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考生家长提前预付一笔或多笔资金,美其名曰“活动资金”“公关费”“好处费”“赞助费”等等,动辄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的款项。
孙静波表示,案件中,被告人通常抓住家长和考生的焦灼心理,扮演“救命稻草”的角色。对此,考生及其父母一定要睁大眼睛,仔细辨别。如果确定需要在入学问题上得到帮助,建议考生和家长与相关高校负责招生的部门进行联系,核实学院设置、招生政策等信息,也可借助互联网多方查询类似的招考信息。切勿冲动转账,造成钱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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