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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停售门”剑指银保顽疾

时间:2019-08-20    10:47:23

  近日,招商银行暂停销售华夏人寿、泰康人寿产品一事引发业内广泛关注。招行行长田惠宇的一席内部讲话更是将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银行员工收受保险回扣(即佣金)的银保渠道“小账”曝光于众。


  这种银保潜规则让银行员工推销保险更加积极,销售误导自然也在所难免,甚至有很多老人被“存款变保险”。怎样防范银保销售误导,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正在拟定新规,从全流程监管着手解决销售误导问题。


华夏泰康遭遇“停售门”


  拥有零售优势的招行是保险代理业务的大户,代理保费规模仅次于农行、工行。7月26日,多家媒体报道华夏人寿、泰康保险被招行取消准入资格,其产品被招行暂停销售。


  翌日,两家险企均对此作出回应。华夏人寿称,招行和华夏双方因系统升级问题暂时停止新业务合作,不涉及准入资格取消问题。泰康人寿则称
,自2002年合作以来,招商银行是泰康人寿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一直保持着密切友好合作。关于此事,以招行对外披露的信息为准。


  为何这两家险企产品会被停售,招行行长田惠宇7月26日的一席内部讲话或许揭出了问题所在。田惠宇表示:“我最不能容忍的一件事,就是员工收取保险公司的回扣。据我所知,这不是个别现象,对这个问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对内、对外都必须坚决果断,对内谁收取回扣就开除谁,甚至是移交司法处理;对外取消相关保险公司准入资格,哪怕会影响我们的中间业务收入,也在所不惜。”


  据记者了解,招行某支行在内部审计时查出疑似银保业务潜规则“小账”问题。因此,内部暂停相关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往来。


银保销售误导投诉多


  曾在某国有大行网点工作的小琪告诉记者,“小账”就是保险公司给予银行员工的好处费。“大账”则是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的通道费用,计入中间业务收入。


  例如,某银行代售某一款期缴型保险产品,“大账”约为15%,银行给业务人员的奖励是9%。也就是说,每销售100万元保费,银行获得15万元收入,银行工作人员则获得1万多元的奖励。


  这个奖励明显高于销售国债、基金、理财产品的收入。然而,得银保者得天下,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为了扩大规模,还给予银行代销员工保费回扣,以此推动银行前线营销人员更积极地向储户优先推荐银保产品。


  这样不仅扰乱了行业秩序,更使得银保销售误导成为行业顽疾。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在涉及人身保险公司投诉中,销售纠纷4365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41.77%,涉及的险种以分红保险、普通人寿保险为主。


  今年2月28日,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是代理保险业务的重要渠道,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险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甚至积累了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是销售误导。表现在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混淆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特别是银行存款的区别,隐瞒保险合同重要内容,客户信息资料不全面不真实;二是手续费违规支付。保险公司及其人员以不同名义和形式向商业银行基层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协议规定佣金之外的其他费用,造成财务不真实不透明。


拟建立监管评价体系


  针对上述顽疾,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2018年5月,银保监会在通报保险投诉数据的同时,发布《关于防范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提示保险消费者购买银保产品时谨防混淆产品类型、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情况等销售误导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共有14家银行因银保销售误导等违规行为收到罚单,总计被罚金额为572万元。


  不过,由于此前银行、保险业是分业监管,相关法规也是各自为政,在具体处理上更是不能形成合力,因而问题仍然存在。但是,这一情况将会得到根本改变。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已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业界广泛征求意见。《办法》从机构准入和退出、从业人员、市场行为和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暗中支付手续费等突出问题,力图实现对银保业务的全流程监管。


  例如,在打击销售误导方面,《办法》要求必须“双录”,必须使用保险公司统一印刷的宣传材料、对投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提供完整合同资料。同时,要求银行营业网点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统一制式的投保提示,并公示代销保险产品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和保险公司名称等信息。《办法》还规定,银保监会拟根据业务品质、内控机制、人员管理、消费者保护等信息,综合评价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经营情况,依据评价结果将代销银行划分为A、B、C、D四类。A类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B类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C类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D类商业银行不得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同时,监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可以对相关商业银行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进行风险提示或者监管谈话、组织现场检查,乃至责令停业整顿等。


  今年4月,银保监会印发了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其中,银保业务被列为整治重点,主要整治范围包括:是否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等。


●提示


切勿轻信“高收益有保障”等说法


  通过银保渠道投保,目前问题不少。那么,购买银保产品合适吗?安全吗?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微信公众号“保监微课堂”近日就此进行了解答。


  “保监微课堂”称,银行也是消费者选购保险的一种渠道。和其他渠道相比,银保渠道具有庞大的网络关系,往往能提供多家公司产品,也能提供便捷的相关服务。不过,由于银行客户关注投资收益较多,因而银保渠道往往代理投资型保险产品居多,虽然也有责任提供售后,但其售后、理赔事项等服务一般都由保险公司提供。值得注意的是,银保产品不属于银行理财产品,而是属于保险产品。


  “保监微课堂”指出,防范银保销售误导,首先不要被产品性质所误导,购买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提高警惕,分清产品性质,明确是银行存款还是保险产品。如在银行保险渠道误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可以在15天的“犹豫期”内主动申请退保,或在“犹豫期”内客服人员致电询问是否反悔时,提出退保。其次,不要轻信“夸大、保证收益”等说法。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等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二是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比如隐瞒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提前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费用扣除情况、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等。


  那么,什么才是购买银保产品的正确姿势呢?


  “保监微课堂“建议,首先,在购买银保产品时,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银行提供相关的销售文件,银行应该充分揭示代销产品存在的风险。其次,一定要亲自抄写风险提示及仔细阅读产品销售文件,充分了解产品类型及期限、所属机构、保障责任、风险情况、缴费情况等关键信息,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签字确认。再次,积极配合 “双录”,认真对待保单回访,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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