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消费者马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花费2.18万元,在济南市天桥区月星家居订购了一套左右品牌沙发,送货时发现沙发外包装标注的收货人非本人,且沙发表面有大量粘稠污渍,夹缝中发现薯片、头发、瓜子壳及大量积灰等,怀疑为使用过的旧货。经交涉,商家承认以旧充新的不法行为,但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
据马先生介绍,6月23日,他和家人在济南天桥月星家居左右沙发店订购了一套全新客厅家具,包含沙发一套、茶几一台、地柜一台,货款共计2.18万元。现场签订《订/销货单》后,马先生向商家一次性全额支付完毕。
马先生向记者表示,因为是定制的新家具,对方约定8月23日前送货到家。8月6日早上,商家送货员把沙发送到了。拆装后,马先生发现,沙发外包装标识内容为“欧亚达
谭玲玲”,并非他本人或家人的姓名;沙发合格证标注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7日,早于其订单日期6月23日;沙发表面有大量粘稠污渍,夹缝中发现有薯片、头发、瓜子壳以及大量积灰等,明显为已经长期使用过的商品;茶几边角有破损修补痕迹,抽屉内有不明液体残渣痕迹,外包装标示计划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22日,货品未发现左右品牌标示及合格证文件;地柜台面两块大理石颜色对比明显,一黄一白,底部标示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货品未发现左右品牌标示及合格证文件。
发现问题后,马先生向商家进行了反馈。商家工作人员予以否认,并坚称这些家具为新家具。随后,马先生将图片和视频证据发送给对方,证据面前,对方才不得不承认以旧充新。
调解过程中,左右沙发代理销售方天桥区秀庆家具经营部虽然承认存在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所送产品不合格等问题,但坚持按照左右沙发厂家标准,只给予1万元赔付金。马先生咨询得知,如果商家承认违法行为,且已经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法获得“退一赔三”的赔偿,同时,商家还要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记者在马先生提供的《订/销货单》上看到,该订单顶部写着“幸福不远,就在左右”左右牌沙发的宣传标语,产品型号为“左右2Y9016”等3款产品,盖章机构为“天桥区秀庆家具经营部”。记者了解到,月星家居为江苏省大型家居卖场连锁品牌,2016年10月份正式入驻济南。
8月26日,马先生在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的同时,又向天桥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投诉。8月29日,记者从天桥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经调解,左右沙发代理销售方天桥区秀庆家具经营部同意赔偿马先生2万元,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书。马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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