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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报销还是要打印, “无纸化”流于形式?专家这样建议……

时间:2020-03-05    11:50:15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家会在市民索要发票时开具电子发票,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发票就会发送到个人电子邮箱。然而,不少市民反映,电子发票在开票环节上更加便利了,但报销时还是无法避免打印,很多商家为了图省事称只能提供电子发票,“打印”这个环节就从商家“转嫁”到了市民身上,很多人为了打印发票要找打印店、要付费,甚至不少人嫌麻烦自己买了打印机,这让不少市民不仅没享受到电子化带来的便利,反而感受到了电子化带来的烦恼。


  发票只给电子票是否合规?


  
在国企工作的王先生近日就碰到了这样的“尴尬局面”。这个月初,王先生购买了一张从龙岗城市候机楼到深圳机场的车票,付完款后让服务员开发票时,对方却说现在已经不再提供原来的纸质发票了,只给了王先生一张消费凭证,上面有开票二维码,如有需要可自行扫码开具电子发票。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反复询问,工作人员都称无法提供纸质发票。他不仅要自己手动输入发票信息,还要登陆邮箱下载,再到处找地方打印,这让他感到有点“折腾”。


(王先生的消费凭证)


  记者采访了龙岗城市候机楼有关负责人,他承认从今年3月份开始已不再提供纸质版发票,均统一使用电子发票的形式。不过对方也表示,如果购买者的确有需要,他们也可考虑免费提供电子发票有关下载和打印服务。


  “开发票不应该只有一种选择,只给电子发票不给纸质发票实际是剥夺了消费者选择的权利。”王先生这样认为。


  只提供电子发票不提供纸质版发票是否符合规定?记者为此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专家表示,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的效力是一样的,对于纳税人来讲,其为购买者开具发票,可以是纸质版的,也可以是电子版的,法律法规并未对其为购买方开具的发票形式作出限制性规定。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购买方向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务。对于拒绝提供免费打印服务或者纸质发票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利向商家索取电子发票的打印文件,而商家也应该满足消费者的这个需求。


  电子发票“无纸化”流于形式?


  王先生认为,发票在开票环节上是实现电子化了,但到公司财务报销时还是要把发票打印下来、落在纸上。“打印发票本来应该是商家的义务职责,怎么反而转接到消费者身上了?电子发票究竟方便谁?”王先生感到很疑惑。


  记者了解到,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根据北京晚报报道,在私企工作的市民张女士,因为经常出差的原因,每个月总要去单位财务那做一次报销。到报销环节电子发票又变回了纸质发票。张女士做过粗略估算,每个月她一个人要粘出的发票平均就在10张,而一个部门的总数则在60张,“全是A4纸,厚厚的一沓。”


  “电子发票的最大意义在于便利化、无纸化,这需要全过程各环节都便利才行,如果报销环节仍需要打印,电子票的‘便利性’就大打折扣、难免流于形式,就好像垃圾分类前端分类了,后续仍倒在一个车里统一拉走,前端的分类有何意义?”王先生这样向记者反映。


  专家建议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电子入账的普及


  电子发票为何反而更“费纸”了?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认为,电子发票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全链条“无纸化”,主要是因为目前一些企业、单位对电子发票的报销制度尚不完善。电子发票实施的现阶段,一套专业处理电子发票的财税软件对企业来说成本不低,所以仍需员工以传统的方式报进行报销。


  记者了解到,2012年年初在北京、浙江、广州、深圳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后,国家税务总局在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国家将积极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并力争在三年内将网络发票推广到全国。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电子发票开具量达13.1亿张,预计到2022年将高达545.5亿张。


  推行电子发票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经营成本,减少纸张的消耗,方便消费者的保存和使用,同时也有利于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并为税收数据的自动归集和利用创造必要的条件。“目前从法律、制度和法规层面上电子发票的应用可以说已经没有障碍了,电子发票推行优点很多,但由于种种因素,在实际处理财务报销时仍延续之前的老路。”相关专家表示,政策的出台还需相关部门对会计制度进行配套的改革,例如制定统一的电子发票技术标准,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电子入账的普及,“实现真正的‘无纸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我们已经在高速公路上了。”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读创/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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