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报道(张轩宇 记者 张文章 )许多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及其制品时,往往会通过产品的外观和颜色来判断是否新鲜。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往往瞄准这一点,通过添加日落黄等着色剂,让水产品及其制品穿上“新鲜外衣”,吸引消费者购买。近期,福建、山东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多种水产品及其制品检出日落黄、柠檬黄及胭脂红等着色剂,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抽检
违规添加着色剂问题突出
7月4日,福建省食药监局公布2017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2批次水产品制品上黑榜:标示为福州安乔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5日生产的老院子龙头鱼,日落黄项目不合格;标示为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2016年11月25日生产的香酥红娘鱼,日落黄、柠檬黄项目不合格。
同期,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2017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多批次海米因着色剂项目不合格上黑榜:崂山区玉刚饭店使用的购自抚顺路批发市场的海米,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项目不合格;鄄城县阳光盛世大酒店使用的海米,胭脂红及其铝色淀、日落黄项目不合格;巨野县光麟大大酒店使用的海米,胭脂红及其铝色淀、日落黄项目不合格;郓城县南熙时尚餐厅使用的海米,胭脂红及其铝色淀、日落黄项目不合格;济南市天桥区美林苑幼儿园使用的由雷燕果蔬配送中心配送的海米,胭脂红及其铝色淀项目不合格。
此前,2016年8月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碧海渔歌食品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威海慧德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香辣鳗丝(分装),被检出胭脂红和日落黄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在食品中使用的着色剂有60多种,分为天然色素和人工合成色素,日落黄、柠檬黄及胭脂红等着色剂属于人工色素。
福建省食药监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水产品及其制品中不允许添加日落黄、柠檬黄及胭脂红等着色剂。“商家主要想通过着色剂改善水产品的色泽,提高其商品价值,同时也可以掩饰质量不良的水产品如临近变质的水产品的外观,欺骗消费者。”
福州市疾控中心化验科郑科长表示,人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人工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如果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还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
调查
多数人买鱼主要看“颜值”
7月21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前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一家农贸市场进行暗访时发现,一个摊主将冰鲜黄花鱼存放在冰块中,颜色特别黄,几乎整条鱼都是黄的;而普通黄花鱼仅鱼肚处较黄,鱼身部分偏银白色。“只能用眼睛看!”当记者试着用手触碰冰鲜黄花鱼时,被该摊主阻止,问其原因,摊主称“碰了就会坏”。
记者随机选购了一条冰鲜黄花鱼,回家后放入盆中用清水中浸泡,约10分钟后,水已开始泛黄,同时鱼身颜色也淡了许多。
7月22日,记者在福州肃威路农贸市场一个鱼摊再次随机购买了一条“颜值”不错的黄花鱼。把鱼用洁白的卫生纸包裹几分钟后,卫生纸上留下淡淡的黄色。
记者在上述农贸市场随机采访了10多名买鱼的消费者,他们大多表示,选购活的水产品主要看外观,会选购那些看出去颜色好看、无损伤的产品,选购冰鲜水产品也主要通过鱼眼、鱼鳃和鱼身的颜色来判断是否新鲜。记者称有些水产品可能被商家用着色剂“加工”过,大多数受访者表示没听说过。
消费者沙先生表示,他平常多在大超市里买冰鲜水产品,感觉更放心一些。
提醒
辨认“着色鱼”有技巧
福州水产批发市场一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及其制品时,通常无法通过肉眼辨别其是否“染色”。以黄花鱼为例,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分辨:
首先看价钱。一般海水养殖黄花鱼售价一般都在80元/公斤以上,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买到假的黄花鱼。
其次是看新鲜度。新鲜的黄花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清亮,鳃盖紧密,鳃色鲜红,黏液透明无异味;肉质坚实有弹性,头尾不弯曲,手指压后凹陷能立即回复;鳞片完整有光泽,黏附鱼体紧密,不易脱。
福建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向《中国消费者报》表示,普通消费者如果对购买的水产品是否添加着色剂有疑虑,以黄花鱼为例,有两个简单的测试办法:一是拿干净的纸巾用力擦拭鱼身,如纸巾变色,说明鱼可能着过色;二是将鱼放入温水里,如水变色,说明鱼也可能着过色。
“着色剂改变的是水产品及其制品的外观,为的是用颜色来掩盖食品本身的品质。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对颜色的追求要理性适度,切不可盲目追求颜色的鲜艳,否则就容易上不法商家的当。”该人士提醒道。
●延伸阅读
国家食药监总局
水产品违规使用禁药较突出
国家食药监总局于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结果的通告》指出,专项检查发现,鲜活水产品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问题比较突出,违规使用禁用药物涉及多种鲜活水产品。
《通告》指出,今年初,国家食药监总局在部分城市组织开展了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以及餐馆等468家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抽取了近年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等鲜活水产品808批次,检验项目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检验结果合格739批次,合格率91.5%;检出不合格样品69批次,其中孔雀石绿不合格46批次,硝基呋喃代谢物不合格21批次,氯霉素不合格3批次。
《通告》称,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鲜活水产品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违规使用禁用药物涉及多种鲜活水产品,不合格样品不仅包括正在集中整治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还涉及草鱼、鲈鱼、鲫鱼、明虾、基围虾等其他鲜活水产品。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经营不合格水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张文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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