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重塑公平、公开、可预期营商环境广东新优势,该局将在8月至9月期间,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线索及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核查工作,对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进行全覆盖实地核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核查工作将重点核查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市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采取实地核查和书面核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抽取部分文件,核查是否履行审查或清理程序,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并根据需要向企业和其他组织了解情况。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专项核查将通过实地核查重点核查4个方面:一是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准入限制等。二是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者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等。三是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在生产要素使用、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方面行政管理、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等。四是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组织、引导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等。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向广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通报有关专项核查情况和核查发现的问题,并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敦促有关单位做好后续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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