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应完善 “二次放号”服务体系。一方面明确告知新用户,所选号码是否为“二次放号”,保障其知情选择权。另一方面,为尽量减少“二次放号”对新机主造成影响,宜将冻结最短时限延长,同时全面清除老用户的历史数据。
■何勇海
新办的手机卡,刚启用就收到接连不断的催贷电话;注册App频繁显示号码被占用;给运营商客服致电,却被告知要自己协商处理……当手机码号资源愈发稀缺,“二次放号”这一盘活资源的常规手段,给用户带来了许多新麻烦。
所谓“二次放号”,是指老用户主动停用、弃用手机号,或用户自然死亡后,其手机号无人继承,这些号码由运营商收回,空置一段时间再次投放市场,供新用户选择。据介绍,码号资源和网络IP地址一样,理论上属于稀缺资源,国内如今部分号段已无新号可用。那么,“二次放号”就可释放被占用的码号资源,据说此乃国际通行做法。
然而,“二次放号”的确易给用户徒增麻烦。刚启用就被发骚扰短信、被打骚扰电话只是小烦恼。更大麻烦则在于,在吃喝玩乐靠扫码、一部手机行天下的当下,刚启用的号码仍被前主人占用,无法注册多种网络平台,无法享用多种网络服务;前主人因从事快递送餐、房产中介甚至恶意营销,手机号被标注,新用户取得号码后,标记未能调整,使用中易遭人误解,电话接通率低;更有甚者,不少老赖为薅网贷公司 “羊毛”,频繁换号,导致接盘“二次放号”的无辜用户“背锅”……
那么,该怎么消除“二次放号”用户面临的麻烦?首先要提醒那些想要停用、弃用手机号的用户,在停号弃号前解除重要第三方平台绑定的手机号码,如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以避免遭受巨大损失——在未解绑的情况下,原用户也面临着账户被盗、个人隐私被新用户看到的风险。
运营商应完善“二次放号”服务体系。一方面应明确告知新用户,所选号码是否为“二次放号”,保障其知情选择权。另一方面,我国《电信服务规范》规定“电话号码冻结时限最短为90日”,为尽量减少“二次放号”对新机主造成影响,宜将冻结最短时限延长,尤其是尚未解绑重要第三方服务的“二次放号”,更应延长冻结时间,比如一两年甚至更长,同时全面清除老用户的历史数据,与第三方广泛开展合作,联动解绑捆绑的闲置账号。
行业主管部门应有制度手段,协调运营商和互联网平台间的信息互通和账号管理,探索如何更为科学、更为妥善地管理、盘活与发放仍未解绑的“二次放号”。而互联网平台对用户解绑、注销相关服务,应避免条件过于苛刻、流程过于繁琐,以避免老用户不解绑就弃用旧号。同时,在提供注册服务时,增加身份证识别、亲友辅助识别等方式,而非仅凭手机号,让新用户不再为使用“二次放号”无法注册与接受服务而烦恼。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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