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推出全国早教行业自律公约,自律公约中约定7天冷静期,消费者购买课程7天内尚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
2020年5月,因早教行业投诉数量大且消费者问题反映强烈,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联合启动了对该行业的监督工作,通过发送调查函收集了深圳市范围内13个品牌早教机构的课程协议文本及宣传册,并组织律师团专业律师对其中可能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法律评议;向13个品牌早教机构发送监督函,要求其认真比对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
2021年1月15日, 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联合召开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监督暨自律公约发布会,会上汇报了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对早教行业的监督情况,同时公布了征集各早教机构意见后出台的《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该公约参考了2016年1月1日实施的《早期教育服务规范》(GB T 31725-2015)国家标准,并高于该国家标准。 公约中设定七天冷静期,七天内消费者购买课程尚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公约还明确消费者在合同期内申请退费,早教机构在扣除已产生不可逆费用(早教机构承诺公示各项费用明细)并收取合同约定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按购买时价格计算)。早教机构商业使用学员及家长参加其组织的课程、活动期间摄制的任何资料,应经授权同意。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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