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8万余名。今年上半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2.3%和30.8%。这表明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取得显著成效。
那么,五种称谓到底有哪些相同点和区别?应该采用哪种较为合适?笔者觉得,这要从通信、通讯和电信的定义说起。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通信,指用书信互通消息,反映情况。这个古代就有了。到现代,通信的另一个意思是利用电波、光波等信号传送文字、图像等,如数字通信。通讯也有两个含义,除了指翔实而生动地报道客观事物或典型人物的文章外,另一个含义是指利用电讯设备传递消息,如通讯班、无线通讯。而电信是指利用电话、电报或无线电设备传递消息的通讯方式。可见,通信、电信和通讯从定义上有相近或相通的地方,都有传递消息的意思。通信用书信,通讯用电讯设备,电信用电话、电报或无线电设备。但如果通信、电信和通讯的后面都加上“诈骗犯罪”,用通信显然不合适,因为通信诈骗不是用书信,也不是指用电波、光波等信号传送文字、图像,而是用电信诈骗或电信网络诈骗则与中国电信的央企品牌有冲突。在中国,电信与移动、联通是三家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成立后,“中国电信”成为集团公司的简称。
自2014年以来,在电信行业的努力下,浙江等地的公安机关就已相继出台“电信诈骗”更名的正式文件,将“电信诈骗”犯罪称谓统一规范为“通讯诈骗”犯罪。但在国家层面,还是有两种不同的称谓,即“电信网络诈骗”和“通讯信息诈骗”。前者上面已提到,后者如工业和信息化部为细化落实去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而制定的实施意见,其名称叫《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但这一称谓表述尚未向全国全面推广使用。
笔者认为,打击通讯诈骗,规范称谓是基础性工作。规范的称谓应该只有一种,目前五种称谓同时存在的情况肯定是不合适的。如果长期不能规范统一,不但有损于法律法规的严谨性和严肃性,而且也会给群众对防范通讯诈骗的认知带来一定的干扰。因此,为了避免群众误解,维护中国电信这个央企的品牌和声誉,笔者觉得应该把“电信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改为“通讯诈骗”或“通讯信息诈骗”的称谓较为妥当。
来源于:人民邮电报
版权所有:广东叁叁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育兰街2号102
网址:岭南消费维权网.com
咨询电话:020-82322971 投诉电话:020-82010292
投诉邮箱:2545829885@qq.com 投诉咨询QQ:2545829885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