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之后,在保修期内升级导航却被告知已经过了保修期。市民张先生反映,自己在众泰4S店买的车之前已经销售过一次,导致他的权益受损。
保修时发现车之前销售过
7月9日,张先生介绍,2016年8月26日,他在宝鸡高新十三路华城汽车城宝鸡新中能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众泰大迈X5汽车,车一直是他在开。今年6月,张先生去升级导航,4S店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车已经过了两年保修期,需要自费升级。
明明两年保修期应该是2018年8月才到期,怎么会提前?张先生询问4S店后得知,他的车在4S店登记的销售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第一个购买该车的人是高某,家庭地址是宝鸡市蟠龙镇,比张先生购买日期提前了四个月,导致他的车保修期也就少了四个月。
张先生随即向众泰厂家反映,经查这台车就是2016年4月30号4S店卖出,其他情况不清楚需调查,之后多次询问也没有结果。
张先生认为,明明之前就将车销售过了,而4S店却故意隐瞒,造成他保修期提前4个月到期,权益受损,这是明显的欺骗行为,4S店卖给他的就是“二手车”。此外,据张先生回忆,当时提车就发现车两个后门不一样平,后面使用过程中也是小毛病不断,他怀疑这辆车有质量问题。
投诉后仍没有结果
6月21日,宝鸡市高新区磻溪镇工商所12315处理中心受理了张先生的投诉,并在26日回复:经初步了解,4S店负责人承认是他们为了当时4月份厂家的销售奖励和冲量奖,把这台车按“销售”处理了。但是车子保证是新的,也没人开,一直在车库放着。
但后来几次张先生去磻溪镇工商所处理事情,接案子的人换了,对之前回复不承认了,说是还没有去过4S店了解情况。
宝鸡新中能众泰汽车4S店一位王姓经理回复称,张先生所反映的事确实存在,保修期提前4个月到期,但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不得而知,他没有权限查店里的资料,老板的联系方式也不能提供。该经理称,他能保证的是张先生所买的车是新车,至于其他情况不清楚,没法答复。
宝鸡高新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称,张先生所反映购车过程中被欺诈,造成权益受损一事,已经由辖区磻溪镇工商所介入调查,有结果会第一时间回复。
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张先生在购买车辆过程中,若4S店没有告知已经事先销售、车辆存在保修期提前到期等情况,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以认定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华商网-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