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促销风头刚过,网购商品也陆续到达消费者的手里,然而,同样是年中大促购买的商品,却三年“毫无音讯”。施先生反映,他在2015年从京东购买的商品,至今仍未发货,期间他数次向京东发起投诉。
对此,新浪广东快投诉从京东证实了此事,京东华南区公关部江先生回应,涉事商家已关店,无法发货,并表示可赔偿消费者京豆,但被消费者拒绝。律师认为,京豆属于一种优惠型商品,双方若无约定在先,在消费者不同意的情况下,用于赔偿消费者并不合适。
网购京东儿童手表三年不发货 客服回应称系价格异常
据施先生回忆,2015年6月16日,他在京东港恩科技数码专营店购买了4只儿童手表,总价40元,当时页面显示付款成功。施先生称,下单后他曾询问商家客服发货时间,对方表示6月20号左右会发货。但到了6月24日,商品仍未发出,施先生再次联系商家客服,对方承诺第二天会发货。施先生表示,此后商家再无回应。
施先生转而投诉至京东客服,客服回应称,订单涉及的商品价格异常,不能发货,建议消费者取消订单。“京东说可以赔偿我1000个京豆,但我拒绝了”,施先生认为,京东未能协助其与商家协商,“只让我取消订单”,对于“商品价格异常”的说法,他表示不能接受。
截至发稿时,施先生在京东上的订单仍处于“正在出库”的状态,三年间,他屡次向京东发起投诉,京东客服的回应均是“价格异常,不能发货”。施先生告诉新浪广东快投诉,下单时支付过程很顺利,商品的库存也并无异样,希望京东能履行发货义务,以及解释无法发货的原因。
京东:涉事商家已关店无法发货 愿赔偿100元京豆
新浪广东快投诉编辑登陆京东首页,尝试寻找“港恩科技数码专营店”,但显示已无此店。7月4日,京东华南区公关部江先生回应新浪广东快投诉,称涉事商家港恩科技数码专营店并不属于京东自营的店铺,已于2016年关店,无法履行发货义务。江先生表示,可补偿消费者价值100元的京豆,即原订单商品单价10元的10倍。据了解,京豆是京东购物平台中的可代替货币,消费时100个京豆可抵1元现金使用。
对此,消费者表示拒绝,认为京东应就此次不好的购物体验道歉。截至发稿时,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律师:消费者可向京东要求赔偿 京豆用于赔偿并不合适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京东商家港恩科技数码专营店理应依约发货。在本案例中,涉事商家因关店无法联系上,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可向京东要求赔偿。
对于京东主张以京豆形式进行赔偿,刘律师认为,京豆属于一种优惠型商品,若双方事前并无对赔偿形式进行约定,在消费者不同意的情况下,京豆用于赔偿消费者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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