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车主向新浪广东快投诉反映,他购买了东风雷诺120周年限量版的车科雷嘉,提车后才发现车上的标识为2017款,而非各大网站宣传的2018款,为此他认为东风雷诺有虚假广告宣传嫌疑,要求进行赔偿。
北京金泰凯盛雷诺4S店否认称,雷诺120周年限量版无新旧款之分,市面上仅有一款,第三方网站信息有误。有律师认为,若车的配置和性能符合事实,不足以构成虚假宣传。
“2018款120周年限量版科雷嘉”被指虚假宣传 车主拿到2017款
今年3月,北京的刘先生在网上了解到,东风雷诺发布了2018款120周年限量版的新车,“今年正好有换车的打算,车的价格也在预算范围内。”刘先生说,限量版有三个车型,他在北京金泰凯盛雷诺4S店预订了一辆科雷嘉,认为性价比高。
4月11日,刘先生在北京金泰凯盛雷诺4S店提车,回到家后发现车的挡风玻璃上的小标签显示为2017款2.0 E2PLE,“这与太平洋汽车网等网站宣传的2018款不符。”刘先生认为自己被骗了,为了保存证据,他于4月24日在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做了公证,要求4S店及厂家给出合理的解释,并就此事进行赔偿。
北京金泰凯盛4S店回应:2018款系误传 车辆是120周年限量版
“正常来说,确实是2017款的车。”北京金泰凯盛雷诺4S店销售人员称,此次东风雷诺推出120周年限量版新车科雷嘉,属于2018年新推出的一个增配车型,新车在原有车身(2017款)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配置,包括轮毂、LED灯和120周年的logo,生产日期是2018年,但实际上是2017款的车。
针对虚假宣传一说,北京金泰凯盛雷诺4S店销售经理姬经理回应称,雷诺官网上的广告仅宣称是“120周年限量版”,4S店在销售时也仅强调是在2018年新推出的限量版新车,并没有2017款和2018款之分,各大网络媒体平台在宣传时有些写2017款,也有些写2018款,这属于误传。
姬经理表示,挡风玻璃上的标签仅供物流参考,没有实际性的意义,“洗车的时候这个就掉了”。他多次强调,客户拿到的车就是120周年限量版的车,与合同上标注的“科雷嘉2.0限量版”是一致的,因此没有对客户没有造成实际性的损失,不存在欺诈的行为。姬经理称,4S店及厂家均与车主多次沟通,但车主要求赔偿10万元,目前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若车的配置和性能符合事实 不足以构成虚假宣传
第三方网站刊载的信息或宣传内容有误,东风雷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叶竹盛律师表示,这需要确定广告信息是否由东风雷诺投放。如果广告是东风雷诺制作并下单投放到各大网站,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果信息是其他网站自主采集和宣传,这就跟东风雷诺无关。
此外,叶律师表示,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才构成虚假广告。对消费者来说,买车更关心的是车的配置跟性能,如果车的配置和性能是符合事实的,那不构成虚假宣传。如果各大网站宣传的“2017款120周年限量版科雷嘉“与“2018款120周年限量版科雷嘉”指的是同一款车,车的配置和性能均无区别,那这种宣传在可以接受范围内,不足以构成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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