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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消委会:警惕打着文化交流榥子的“零付费购物团”

时间:2019-04-26    10:16:36

   家住肇庆市的丁老先生夫妇俩向澳门消委会投诉,指月前跟随一个打着文化交流旗号的组委会来澳,被迫购物下购买了一套“彩金”商品,回家后有感消费权益受损 ,希望澳门消委会协助退换货品外,亦希望透过他夫妇俩被“带”到澳门被迫消费的经历让大家引以为鉴,不要误坠那“文化交流榥子”的消费陷阱!


   丁老先生夫妇俩因爱好表演,就这样被一个标榜所谓“中老年群众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看中,每天跟着“中心”老老实实地排练一段时间,没多久,一团数十位的文化爱好者就跟随这个“中心”成立的什么好节目组委会来澳表演、文流。


在澳期间被安排定点购物


   怎知整团人一抵达澳门就被看守着,全程当然没有机会表演交流外,团员更只能按着那个地陪的安排,一整天就被地陪安排去购物,其中一天呆在金铺数小时被弄得头昏昏,丁老先生夫妇俩在金铺店员花言巧语下:“店内出售的意大利彩金金饰很保值啊!日后消费者不爱的话,他们在内地任何一间分店都可以市价购回消费者的货品…..” 加上不断被催促下,丁老先生无奈终于中招了,而那间金铺向消费者发出的又只是一张类似复印件的发票!五天行程还要到其他形形色色手信店等定点参观被迫继续购物,丁老先生这时已知道所谓文化交流根本就是一个“零付费购物团”,完全不是那个“中心”邀请团员来澳的目的!


“彩金”不是足金首饰


   丁老先生好不容易捱过了几天“零付费购物团”回家,就尽快按那间店的“介绍”,向那间“内地的分店”退回那彩金金饰,丁老先生不仅退货不成,还被告知“彩金”是不会按市价回购的、金铺一般都不会回购“彩金”商品…,丁老先生认为消费权益受损,但由于商品及单据上均注明这套金饰的黄金含量是千份之585,根据澳门特区《黄金商品化》法律,按该商品的黄金纯度(含量)标准称之为14开(K)首饰,不能称为足金首饰,而按澳门法律,称为足金的商品其黄金纯度(含量)须不少千分之990,为此,消费者手持的购物凭证作出追讨时实在有点困难!


提高警惕免中招


   澳门消委会表示:近年亦接获多宗同类的投诉个案,主要被侵权的消费者都是一些来自内地各省市的长者人士被安排以“表演” 、“交流”等名目来澳,最终又是一宗被迫购物的劣行!由于交易过程商铺口头天花乱坠地或以误导的方式推销,而发出的单据时又巧妙地列明了货品的相关资料,致令消费者欠缺追讨理据!


   澳门消委会希望大家参考了这则“消费提示”后,遇到被招募免费到港澳交流时就要提高警觉,不要误坠圈套。


   为免人身安全,金钱损失,权益受损,澳门消委会向内地居民作出呼吁:如有任何团体/组织声称可安排到港澳作交流,须向当地相关单位、部门查询、查实及与家人商量。


   内地居民如随团出门旅游须参加信誉良好的旅行社。


随团来澳旅游“消费锦囊”

来澳前


   建议要:


   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发出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直接开办的旅行团;


   慎防低价的旅行团可能是一些 “购物团”;


   与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及索存单据,合同须明确列出交通安排、入住酒店(名称或星级)、旅游景点、是否有购物安排,以及详情安排;


   要求提供澳门地接旅行社的名称,消费者可预先登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ww.macaotourism.gov.mo/)查实地接旅行社的资料;


   要购买旅游保险。


抵澳后



   尽快核实地接旅行社是否为原旅行团所安排的;


   检视地接导游是否有配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发出的导游工作证;


   注意入住的酒店是否合法经营(可登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查实);


   如旅途中发生任何问题,可利用以下途径尽快寻求协助:


   向原居地旅行社投诉;


   致电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 (24小时旅游热线:+853 2833 3000)或旅行团网上投诉(直接登入:https://eservice3.macaotourism.gov.mo/tourgroup/cn/)


   消费问题:


   有以下途径 -


   澳门消委会电话服务热线(+853 9889315的24小时电话录音服务)


   网上线上投诉服务(直接登入:https://www.consumer.gov.mo/ocs/Default.aspx?lang=zh-TW)


   微信帐官的“维权申诉”


查询与投诉途径


   内地居民如因旅行社营商手法、导游服务以及消费争议等问题,未能在逗留澳门期间提出投诉,可返回原居地后,向当地旅游部门及消费者组织寻求协助。


   目前,澳门消委会已经与内地数十个消费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设绿色通道处理内地旅客的投诉个案时,与此同时,争议个案如通过仲裁方式解决,2018年起,澳门消委会增加跨域仲裁服务,内地旅客亦可以不需来澳就可以通过视像会议方式进行仲裁,获得公正的裁决,彻底解决争议。


   旅客亦可登入澳门消委会网页(http://www.consumer.gov.mo)内的“赴澳旅游”消费锦囊(点击以下连结: https://www.consumer.gov.mo/News/Report/澳门消费提示-2019.pdf) ,“锦囊”内介绍了旅客在澳购买手机、黄金商品、手表、光顾餐饮食肆、乘搭出租车等交易的“精明贴士”,以及消委会的服务与“诚信店”优质标志计划如何让旅客获得安心消费的保障。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澳门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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