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广州天河区华润天合小区的业主向本报投诉,称该楼盘开发商利用广告及活动宣传误导购房者,涉嫌虚假宣传、抬高房价。据了解,该楼盘在销售之初曾打出“幼儿园、小学双名校”的广告词,并向购房者明示、暗示配套的小学就是天河区非常热门的华阳小学,如今楼盘开发商却告知业主配套的小学实际上是华阳教育集团新办的一所学校。针对此事,开发商方面承认销售过程中曾使用过“双名校”的宣传字眼,但从未承诺代建学校名称,最终命名以教育部门公布为准,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投诉:
销售明示配套小学为华阳小学
华润天合小区位于广州天河区大灵山路,业主黄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该楼盘从2016年开盘至今,已累计售出1000多套洋房,“目前洋房基本已经都卖完了,按照合同应该是今年内就能收楼了。”黄先生说,该楼盘在销售期间,包括微信公众号、宣传单张等官方宣传资料均以“幼儿园、小学双名校”的字眼对其学校配套进行强化描述,而销售人员也通过明示、暗示等各种方式,甚至还邀请购房者参与华润集团与华阳小学联合举办的活动,让购房者深信小区配套小学就是天河区最热门的名校华阳小学。直到今年3月,仍然不止一名销售对购房者表示“华阳小学”即将兑现。
黄先生表示,没想到的是,好不容易等到了即将收楼之际,小区业主群却因为配套小学一事炸开了锅。记者从黄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中看到,4月下旬,华润天合客服向业主代表回复称“小区配套小学名为奥体东小学”,但名称仍未最终确定,且表示“我司从未有过双名校承诺”。当有业主试图查找官方公众号早期的宣传文章进行举证时,又发现当时提到“双名校”的文章已被删除。
质疑:
新办的小学也算“名校”?
“大部分业主买这个盘,毫无疑问就是冲着华阳小学来的。”黄先生告诉记者,该楼盘的售价比周边的几个新盘的均价要高数千元,但绿化、装修等方面并无优势,最大的卖点就是宣传单上面的“名校”。多名业主对新快报记者直言,根据他们掌握的信息,“奥体东小学”是华阳教育集团名下的一所新成立的小学,无历史、口碑,无名校之“名”。
“我们为了小孩能上个好点的学校,原本已经在天河北看华阳小学的学位房了,因为看了这个楼盘的宣传才选择了这边,这两年卖了房子,付了七成首付,一直租房子住,结果等来的却不是此前承诺的‘名校’。”业主谢先生气愤地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目前小区已组成了多个维权群,参与人数多达数百人。
回应:
从未承诺代建学校名称
针对此事,华润天合开发商方面于4月27日与部分业主代表进行会谈,回应业主们的相关质疑。记者在现场获悉,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承认销售过程中曾使用过“双名校”的宣传字眼,目前在建小学的硬件配置也是以“名校”的标准进行建设,但否认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并表示如果业主能提供有销售人员“斩钉截铁地说配套小学就是华阳”的证据,公司定必严肃处理。
此外,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在回应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从未承诺代建学校名称,此前也曾在营销中心发布了《澄清函》,学校最终命名以教育部门公布为准。开发商表示,公司作为学校代建方,将继续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努力争取优秀办学主体,如果有业主认为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也愿意和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看法
对买卖有重大影响的宣传当视为要约,违反须担责任
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杨晓栋律师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购房者能够针对开发商关于“名校”的宣传表述进行举证,并且能够提供销售人员明示、暗示“配套小学为华阳小学”的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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