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健身俱乐部关门停业,店主失踪,消费者预付的费用无法退回。深圳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店主。店主卿某某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对其高消费行为做出限制。
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由于其使用周期长,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个别经营者可能会出现关门、停业、实际控制人易主甚至“跑路”等情况,不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而且也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卿某某经营的深圳市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018年9月,深圳市消委会陆续接到100多起消费者投诉,称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突然停止营业,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费。“他们一声不吭就关门,事先也没通知我们,现在我卡里面还有好几万元钱消费不了,类似的情况有100多人,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讹人钱吗?”一位消费者说。
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约谈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经营者卿某某,他书面承诺会尽快妥善解决好消费者的投诉,但事后迟迟不肯履行承诺。消费者找上门时,他采取拖延的方式。这家俱乐部让100多名“中套”的消费者焦虑不已。随后,深圳市消委会再次联系卿某某,他拒绝约谈,让消委会调解人员吃了“闭门羹”。
今年4月23日,深圳市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工作职责,受理消费者投诉并接受消费者的委托,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提起诉讼。在获得胜诉的判决后,深圳市消委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经营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将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的经营者卿某某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
5月1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发出限制消费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该俱乐部的经营者卿某某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及旅游、度假等9方面的高消费行为。
深圳市消委会认为,在我国个体消费诉讼面临诉讼难、诉讼贵、诉讼累的现实困境下,无良商家敢于玩“躲猫猫”,企图钻法规的空子,这类型的投诉成为难于解决的纠纷。为此,深圳市消委会决定运用支持起诉的法律利器,对预付式跑路经营者提起诉讼,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舆论氛围,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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