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托起百姓安居梦
时间:2017-08-17 11:21:16
■本报记者 孙蔚
广州租售同权的政策还没完全被市场消化,北京继鼓励租房、为租赁住房提供建设用地之后,又有了新动作。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成为了当前楼市又一热点话题。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购租售
何谓“共有产权住房”?就是买房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简单说就是政府和产权人各持一定的产权比例,但使用权属于购房人,这样购房人就可以通过支付相对较少的资金实现居者有其屋。据了解,北京预备将在2017年至2021年入市的25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变成共有产权住房,30%的新北京人可以享受这一红利,并且还将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以多居室为主,尤其是通过“职住平衡”和“不转让无需补差价”政策,鼓励永久居住。
房屋产权是共有的,所以房屋的出租、出售均不由个人决定。买卖方面,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获得商品住房产权。出租方面,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针对人们最为关心的价格问题,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会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北京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刚需家庭迎来重大利好
如果你手上资金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想住公租房,那么共有产权房就很适合你,可以解决你的住房问题。《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共有产权房屋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会做到精准分配,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都很强,就是为了解决刚需家庭的住房困难。北京市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统筹各类销售型保障房,有利于制度的规范统一,住房保障制度也更加简洁明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认为,“共有产权政策明确了政府与购房家庭所持份额,对政府与购房家庭的权利界定更加清晰,政府和购房家庭之间是双向选择,可自由退出,政策弹性大,可操作性强。”
在以往模式下,因为政府牺牲了土地出让收益,保障性住房的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商品房。为了避免购房者的谋利行为,政府设计了很多硬性规定,比如不能出租,5年内不能转让,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监管。相比之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弹性明显增强。这样的弹性使得未来共有产权房的买入门槛有效降低,有利于解决“夹心层”的购房需求。比如,如果地块在郊区、总价较低,个人出资比例可以高一点,所占产权份额也高一点;如果地块位置好,总价较高,为了减轻购房者负担,政府可以出资多一点,占有更多份额。
完善调控长效机制
事实上,由于自住房入市的增多,才出现了共有产权住房,也明确了自住房未来的走向。此后,北京的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而原有的老自住房还是会执行老办法,今后新入市销售的自住房项目,包括目前尚未摇号的朝阳区锦都家园自住房项目,将执行新的共有产权住房规定,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落实将为自住房堵上最后一层漏洞。“未来北京只有三类房子: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方面,北京目前公租房、廉租房存量大约2万套,未来5年会供应50万套,可以保障低端需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中端需求,商品房保障高端需求,有助于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体系。”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对记者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是通过‘职住平衡’和‘不转让无需补差价’的规定鼓励永久居住,有利于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精神。”
杨现领强调:“目前北京的主要政策性住房为经济适用房(存量66.2万套)、两限房(存量12.9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存量10万套)。2014年,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存在明显滞销:一方面是受整体市场行情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供应项目位置较为偏远。共有产权住房倡导‘职住平衡’,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
对此,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应该是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许多创新点。它兼顾了公平,特别突出以保障为主,而且从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质同权的创新,房屋的质量、环境,以及将来物业费的缴纳等各个方面都透露出同质同权的意图。”
作者:孙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