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具有警示意义和标杆价值,意味着刷单违法成本抬高,违法者将受到刑事处罚,将对刷单者形成震撼效力,不敢再轻易违法刷单了。
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具有警示意义和标杆价值,意味着刷单违法成本抬高,违法者将受到刑事处罚,将对刷单者形成震慑效力,不敢再轻易违法刷单了。同时,亦有助于打击网络虚假交易,挤出行业虚假水分,还原数据真实性,从而使得网络行业摆脱刷单困扰,将注意力集中到正常的市场竞争上来,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在网购流行的同时,刷单、炒信也相伴而生,发展成一个庞大的灰色产业链。网络上有大量专门从事刷单牟利者,他们分工明确,每一笔刷单业务都有严密流程,诸如接单、下单、刷单、好评、返现、注册新账户、共享刷单信息等,每个环节均有利可图。刷单现象泛滥成灾,令网络行业的经营数据失真,虚假水分太大,误导消费者选择甚至误导资本投入、股东回报、行业判断等,令行业被人为扭曲。
而且,不仅“刷手”借刷单牟利,诸如网购平台、商家、快递公司、投资方等市场参与者,均有“刷单”需求,为了获取更靓丽的数据,以扩大知名度,在资本市场赢得融资优势。正是在各方默许和纵容下,才令“刷单”行为泛滥成灾,部分网购平台、商家甚至出钱找水军“刷单”,捏造虚假数据以忽悠投资者。因此,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来看,打击刷单、挤水分确有必要。
当然,“刷单入刑”并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条文,目前只是地方司法以“构成非法经营罪”自行裁决,尚不足以震慑全国其他刷单者。而基于网购已经成为市场主流,销售额逐年扩大的情况,从打击网络虚假交易、净化市场环境的立场考虑,有必要将“刷单入刑”纳入法律,或者由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便于全国统一执行,共同打击,不给刷单者留下可乘之机。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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