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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星期六

一根头发赔千元 法官:鼓励消费者“较真”

时间:2018-09-04    15:01:58

  近日,有网民发布了一篇帖子,讲述自己因为在牛肉面里吃到了一根头发,而将餐馆告上法庭,并最终维权获赔的经过。



一根头发引出“教科书”般的维权


  据了解,7月初,当事人在宁波某餐厅点了一碗白切牛肉面和一个卤蛋,共计16元。而最终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获赔了1000元以及当天的就餐费用16元,共计1016元。不少网民称这是“教科书”般的维权。


  他在采访时称,当时餐馆服务员没有积极处理解决,态度也不太好。


  当事人:“服务员一过来很随意的感觉,就说有头发很正常,给换一碗。我说就这么简单么?服务员一脸不耐烦的样子,说你还想怎么样,可能把我当作敲诈讹钱的了。”


  当事人随后拍下了就餐支付小票以及有头发丝的那碗面的图片,并且,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但餐馆并不同意调解条件。


  当事人:“他们说,你去法院走程序吧,这么小的事情。”


  挂断与餐馆沟通的电话,当事人就去了宁波海曙区法院立案大厅。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水红东表示,就本案来讲,完全符合立案条件:


  法官水红东:“就本案而言,原告作为消费者,被告作为经营者,原告确实到被告的面店吃了饭,然后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原告认为在被告面店吃饭过程中发现了头发,他们有利害关系。原告的诉请在本案中也明确1016元。所以,这个案子完全符合原告起诉立案的条件,应当依法受理。就是说,案件的金额不管大与小,法院的审理流程都是一个完整的流程。都会一样重视。”


当事人有权利保护意识,选择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原告援引这一条,要求一共赔偿1016元。在开庭前最后一次调解时,被告餐馆终于同意这一条件。


  法官水红东:“之前消费者协会处理不了还可以再到法院来,到我们这边的话不会再有后面的流程了,要么就调解,要么就判。这个案子如果开庭,证据确实充分就要做出判决。现在司法公开,裁判文书都要上网的。”


  虽然,此案最终并没有进入庭审环节,但是,水红东法官表示,原告有权利保护意识,而选择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一方面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企业更加合法合规地经营。


  法官 水红东:“依法地积极维权,积极监督企业的各项经营行为,但是在这个监督过程中也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其实现在互联网比较发达,有些问题不懂地话搜一下都可以了解到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有一个权利保护意识,如果没有这个意识,消费者过于软弱的话,经营者就会越来越猖狂。”


走诉讼程序并不复杂,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不过,一提到要走法律程序,有些人不免会担心,走法律途径会不会耗费大量的金钱成本,以及会不会有很高的时间成本。水红东介绍,现在走诉讼程序并不复杂:


  法官水红东:“其实现在打官司还是比较方便的,从立案角度看,以前都是纸质现场立案,现在有邮寄立案,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有多种立案方式。审理的话,现在办案周期比较短,效率还是挺高的,一般的案子一到三个月内大概都能审结。金额比较小的,像我们在浙江大概2万的案子,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就可以小额诉讼,就是一审终审。诉讼费角度来看,1万以内的案子我们诉讼费都是收50块钱。如果简易程序的话,结案之后还可以再减半,也就说25块钱。”


  对于消费者维权,水红东建议,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一定要及时留存证据。


  小伙“较真”、不怕麻烦的精神不光是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给了那些自以为是的商家一个教训。我们相信,只要肯较真的公民越多,“乱来”的商家自然就越少。




编辑:A-Wing

来源于: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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