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广州市发改委正式印发《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是针对广州市餐饮业内存在不明码标价、虚构优惠折扣、使用两套菜单等的不良现象而重拳出击的法律武器,更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此前,《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已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明码标价成为行规
虚假生意不可做!
近日,正值山东啤酒节,青岛一饭店“9斤螃蟹被收900元加工费”一事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类似该酒店加工费不明码标价等行为,《规则》中则明令禁止,要求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项)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另外,《规则》对明码标价的基本要素还做出了指明,包括商品(服务)的名称、服务内容、计价单位和价格(收费标准),对于有规格、等级、产地、品质等要求的还应当予以标示。这样一来,不仅保障了商品(服务)的价格,还能惩治个别商家对食品加工乱收费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规则》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对餐前小食、纸巾、米饭、茶水等商品单独计费,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九条的内容进行明码标价,并于消费前主动告知消费者。”对于改善此前加收茶位费、纸巾费等“强买强卖”的行为现象,不少市民拍手称赞。
外卖送餐费包装费均有规定
商家再也不能胡来!
城市经济高速发展,生活节奏不断加快,手机、WiFi、外卖成为了现代生活不可缺少的“三大件”,而外卖已经成为了不少白领和年轻人的一日三餐。
在手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中,随意打开一个商家选择菜式进行下单,在订单页面中可以看到“包装费1元、配送费3元”的附加收费。
不仅如此,对于电话订餐的消费者们也同样面临加收包装费配送费的行为。食品包装及配送可以向消费者附加收费,但是对于“怎么收”“1公里配送范围收多少钱”“超出1公里又该收多少”等的收费方法和收费标准并未明确向消费者说明。
《规则》正式出台实施后,外卖乱收费现象有望改善。
《规则》要求,餐饮业经营者提供电话订餐服务的,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如需另收送餐服务费等费用的,应告知消费者收费办法和标准;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电子终端的服务主页和单品详情页面进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送餐费、包装费等内容;给予优惠的,应当同时标明优惠方式。
此外,不少大排档等餐饮商家在消费结算时并不会提供结算单据,这不利于消费者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规则》中对经营者在消费者结算时作出明确要求,应提供消费结算清单。消费结算清单应如实列明消费项目的名称、单价、数量和价格,以便消费者查核,接受消费者监督。
《规则》还对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诱导消费者消费等九大类行为做出了明令禁止。
“顾客是上帝”,消费者在餐饮消费前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保留相关凭证,及时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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