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15家涉及机票退改签费用问题企业的约谈结果。
4月24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江苏省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引发社会关注。调查中发现机票销售普遍存在“退改签费用整体较高”、“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不同航司退改签政策差异大”等问题。调查涉及8家国内航空公司(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山东航空)及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携程旅行网、去哪儿网、飞猪旅行网、驴妈妈旅游网、同程旅游网、艺龙旅行网、途牛旅游网)。5月4日,江苏省消保委分别向调查所涉15家企业发出约谈函。
江苏消保委此前的调查显示,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机票、入驻代理商退改签费用过高,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捆绑搭售等行为,有利用经营者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之嫌,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经约谈,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均承诺将建立更为严格的代理商经营规则,对违规操作的代理人坚决予以清退。在平台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展示机票退改签规则,并承诺自营及代理商的机票退改签收费与航空公司相关政策保持一致、不加收任何额外费用。对于捆绑销售产品,承诺全部解绑,还消费者选择权。
此前的调查中,8家航空公司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票退改签费用过高、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等情形。约谈中,针对航空公司“退改签费率畸高”问题,消保委建议根据各家航空公司应根据运力成本的不同,结合消费者购票时间与离站时间的远近,施行阶梯式递减的差异化“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如变现有的“离站前一定时间前后”唯一计算节点为离站前(或2小时或4小时)、24小时、72小时、15日、1个月、3个月等多个计算节点等。
而在“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的问题上,双方存在分歧。航空公司认为消费者享受了特别优惠的购票价格,就必须让渡出机票退改签的权利作为对价。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无论是全价票还是折扣票,都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最终,8家航空公司表示愿意进行研究,但未对江苏省消保委约谈给出明确答复。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要实行国内机票的上述改革,一方面需要航空公司层面作进一步的研究与费用核算,同时也需要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全网机票的销售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撑,优化现有机票销售系统,以支撑各家航空公司的相关改革。下一步,消保委将要求各家航空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对江苏省消保委的建议给予明确答复。对于施行“特价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可能遇到的技术障碍,将具函中国民用航空局,优化现有的民用航空业售票系统,满足各家航空公司“特价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需求的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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