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委会开出消费升级“药方”
时间:2018-10-22 16:16:43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广东首份综合性农村消费专题报告。报告反映,农村消费者对农村消费环境满意度不高,服务不到位、商品少、假冒伪劣产品多等问题突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是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实现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广东省该项调查及时、充分地反映了农村消费现状和新趋势,对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出相应的建议,受到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
据了解,今年5月至8月,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全省各地消委会开展了“2018年广东省农村消费现状调查”,覆盖除深圳以外的全省范围(深圳在2010年已完成农村城市化)。此次调查面向农村常住人口,结合线上调查问卷共获得有效样本3023个,从农村消费行为习惯、农村消费市场情况、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现状、农村消费环境评价等维度,反映和分析广东省农村消费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调查
消费行为:服务类高层次消费少
据《2017年广东省统计年鉴》,2013年至2016年,广东农村消费平均增速9.0%,比城市高出3.1%。调查结果显示,农村消费者每月只有约六成收入用于消费;商品消费以食品(81%)、生活用品(69%)和衣着(58%)等满足基本生活的品类为主,服务等较高层次消费存在较大激发空间,反映农村消费尚有潜力未释放。
农村购物方式发生较大改变,消费渠道以百货商场(65%)、网络电商(56%)和大型超市(51%)为主;七成受访者经常使用手机移动支付方式,移动支付成为除现金外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非常务实理性,他们购物优先考虑质量(48%)、价格(33%),品牌和款式因素仅占比4%。
市场环境:商品类型少假冒伪劣多
近九成受访者指出农村消费市场存在各种问题,主要是商品类型少(45%)、假冒伪劣(39%)、商品质量差(27%)等;服务消费领域反映最突出的是服务不到位(56%)、服务态度差(37%)、虚假宣传(25%)和霸王(不合理)条款(15%)等;超过六成多受访者反映农村存在销售国家禁售商品的情况。
大多受访者反映网络购物在广东农村区域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但由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滞后、服务体系不健全,网购中存在物流时间长(52%)、农村电商的服务点少(35%)、农村区域不支持配送(31%)、网速慢(27%)等突出问题,仍有待解决。
消费维权:近四成消费者放弃维权
在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方面,八成受访者表示不了解消费相关法律知识,近七成受访者不知道、不清楚自身的消费权利。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大部分受访者清楚维权的渠道,但因为程序繁琐、维权成本高等原因,超过七成选择放弃维权或自行解决,其中不采取任何方式维权的比例高达36%。仅19%受访者表示会主动索要发票或消费票据、8%表示会详细了解并签订相关的合同或服务条款,表明农村消费者保留消费凭证的意识和习惯仍未形成。
在消费观念方面,77%受访者表示充分考虑自身消费能力、51%表示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45%不买廉价劣质商品、41%选择有信誉商家,可见消费观念理智、态度端正。
消费评价:消费环境满意度低
对当前农村总体消费环境,53%的受访者表示“一般”,总体满意度不高。对商品或服务类型满足需求程度,仅41%的受访者表示“满足”,50%表示“一般”,9%表示“不满足”,商品类型少是主要原因。
对于如何改善消费环境,大多受访者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监督企业诚信经营,另外建议加强维权站点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农村消费教育的呼声也很高。
■分析
抓住机遇正视短板
广东省消委会指出,随着国家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系列惠农政策的施行,农民经济负担减轻,农村经济得到发展,消费水平逐步提高,消费形式、消费结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发生变化,农村消费市场日渐丰富多元,农村品质消费意识逐渐提升。但调查也显示出,农村消费者对整体农村消费环境满意度不高,农村消费短板与不足明显:农村市场监管较为薄弱,假冒伪劣、商品质量问题突出;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商品流通不畅,商品少、档次低、质量差的问题依旧存在;农村服务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制约服务消费需求释放;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对不足,农村经营者诚信意识、法制观念相对薄弱;农村基层维权网络不健全,维权力量薄弱,维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消费者维权积极性。
■建议
加强治理 扩大需求
为了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增加农村居民在消费领域的幸福感、获得感,广东省消委会建议:
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加新供给,满足创造新消费,实现农村潜在消费需求的有效激发。
抓住农村消费的新特征,扩大农村服务消费需求,大力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展消费教育下乡工作,引导农村消费观念朝着科学、合理、绿色、安全方向转变,推进农民消费升级。
重视城乡消费平衡发展,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建设农村物流信息平台,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商平台建设,进一步激活农村网络消费。
加大对农村市场环境治理力度,完善商品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农村消费市场秩序;强化农村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构建新型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维权机构建设,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提高农村消费者消费水平,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杨丽娜告诉记者。为此,广东省消委会制定了工作计划,将在本次专项调查成果基础上,重点围绕日常用品、农药化肥、种子原料、食品、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电信消费等领域,以“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进农村”的方式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征集“农村消费潜规则”及典型案例,发现和揭示农村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和普遍性问题,组织评选点评“十大农村消费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全社会关注重视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打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