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女士表示,该店的低消是入店最低消费为68元,跟点不点东西关系不大。“原则上是要给100元的。”谭女士说,双方僵持很久,最后两人支付了50元。
谭女士还说,他们店是经营下午茶的,因为环境好,也有一些影楼的摄影师来拍照,同样也是收费的。拍照收取场地费,也是该店经营收入的一部分。
进展:工商部门已介入
韦女士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4年国家公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韦女士认为,这家咖啡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设置最低消费,还涉嫌强制消费。15日,她已经拨打12315投诉,并向前进工商所投诉。18日,她将把相关资料交给工商部门。
编辑:陈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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