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的品种名单 图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补肾润肺口服液等12个药品管理类别的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补肾润肺口服液等1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具体品种名单为补肾润肺口服液、定坤丹、黄芪精颗粒、金银花软胶囊、人参蜂王浆咀嚼片、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小儿退热颗粒、心脑欣丸、银黄颗粒、聚维酮碘药膜、维生素B12滴眼液。
公告要求,相关企业在2019年3月2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
转换为非处方药,即表明上述12种药品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可自行根据需要选购。需要提醒的是,服用非处方药一定不能随意,最好提前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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