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见眼睛对我们的重要性。吕梁市岚县年仅30多岁的小胡,好好的一双眼睛,竟在八年前的一次手术中,被摘除了左眼……小胡到底经历了什么?
就这样,小胡和父亲一直以为眼睛会慢慢恢复,还每年到爱尔眼科医院复查。由于医生告诉小胡他的左眼会失去知觉,小胡和家人根本不知道小胡的左眼已经被摘除,安的是假眼!
直到去年,小胡才发现自己安的是假眼球,而经过后续的检查,小胡八年前眼睛肿,根本不是因为眼睛出了问题……
2018年,小胡将太原市爱尔眼科医院起诉到了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法院委托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对这起医患纠纷作出了分析说明和鉴定意见:一:院方对小胡的诊疗过程中,未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手术前交代仅仅是切除肿瘤,未交代切除视神经;二:院方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中有关会诊的规定,手术者为外阜执业医生,其执业注册地点与实施手术所在机构地点不符;三:院方违反了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医生仅以小指伸入眶内球后探查,对病变波及范围掌握不全面;四:院方缺乏治疗眼眶疾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有诊断眼眶病的检查设备。
直至今日,太原市爱尔眼科医院都没有做出任何赔偿……
来源于:山西都市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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