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社会发布《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广东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
《指引》自1月28日起正式对社会发布,要求广东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该《指引》内容共十六条,强调抓好“五必”:食材进货“必查”,从业人员“必检”,清洁消毒“必做”,人员聚集“必控”,操作规范“必行”。
《指引》明确,各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针对餐饮从业人员,《指引》要求,所有在岗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医院确诊为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指引》强调,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有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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