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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星期

深圳消委会要求厂家召回有异味奥迪Q5

时间:2017-08-10    09:22:27

  8月9日,深圳市消委会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奥迪Q5车内异味问题,约谈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应主动召回存在车内异味问题的国产奥迪Q5,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乘用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

  车内异味问题严重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116起有关奥迪Q5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投诉,其中深圳地区78起。深圳消委会于6月8日向一汽-大众发出《调查函》,就“目前已更换隔音棉奥迪Q5的数量、异味的源头是否来自于车内隔音材料、对提出更换隔音棉的奥迪Q5车主是否提供免费更换服务”等三个问题展开调查。6月15日、6月21日,一汽-大众先后回函深圳消委会,但两次回函均无实质性内容。

  7月1日,深圳消委会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23辆符合申请测评条件的、出厂日期为2013年6月-2016年10月的国产奥迪Q5进行了车内空气质量主客观测评,结果显示:在主观测评方面,有近八成测评员对奥迪Q5车内空气质量不满意。有78.3%的测评员认为奥迪Q5车内气味重,“能明显觉察到”气味;有43.5%的测评员认为奥迪Q5车内气味“令人不适、严重不适、难以忍受”。

  在客观测评方面,有23辆车均检出甲醛和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其余5类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在部分车内有检出。比对德国《汽车车内环境标准》和GB 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车辆静置20分钟测评有21辆车甲醛超标。车辆静置20分钟污染物含量明显升高,甲醛含量平均值增长了50%,TVOC含量平均值增长了131%。参与测评的23辆国产奥迪Q5,平均使用年限达2年零3个月,其中有15辆车此前已经在奥迪4S店更换过隔音棉,占比65%。

  约谈一汽大众

  为充分征求企业对测评结果的意见,深圳市消委会于7月26日向一汽-大众送达了《关于奥迪Q5车内空气质量专项调查结果告知函》,但迄今未收到一汽大众的反馈。

  8月9日,深圳消委会对一汽大众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回答3个问题:一是造成奥迪Q5车内异味问题的源头是什么?二是更换过隔音材料的车辆为什么依然存在较重的异味问题?三是下一步一汽-大众将如何解决奥迪Q5车内异味问题?

  对此,一汽-大众做出了如下回应:异味产生的原因是生产车内隔音垫橡胶层的过程中,配方比例存在瑕疵导致橡胶层耐久性不足,车辆在启用一段时间后尤其是高温情况下部分车辆会产生比较严重的气味。2016年4月份对奥迪Q5隔音垫橡胶层配方比例进行了调整,经过内部质量体系检测,在4月份以后生产的隔音垫橡胶层已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在市场监控和用户反馈中意识到Q5异味问题后,采取了以下措施:在今年3月10日,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和大众汽车集团三方联合开展服务行动,承诺从6月份起对所有出现异味的车辆实施专项服务行动,对涉及有异味问题的车辆免费更换零部件,目前已为深圳地区用户免费更换了2700辆,并会持续关注客户真实的反映。

  消委会发表三点意见

  有消费者认为,基于对奥迪品牌的信任而选择奥迪Q5,但是车内异味严重,引起了身体的不适;一汽-大众没有开展公开召回行动,车主找厂商才给予更换隔音棉,厂商未主动找消费者解决问题;隔音棉是否是唯一的异味来源还不能确定。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认为,消费者的权益需要保护,情感需要尊重,不仅需要一汽-大众承担社会责任,解决相关问题,也需要尽快推进相关法律、强制性标准的建立和完善。

  深圳市政协常委李榕表示,一汽-大众应当将质量作为企业发展动力的重中之重,同时对一个消费者和对一群消费者的投诉应一视同仁。

  深圳大学化学教授王庆国强调说,一汽-大众奥迪Q5车内空气异味问题是汽车行业的典型案例,需要整个行业高度重视和自查。

  深圳市疾控中心刘国红博士指出,车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汽车生产厂家应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环保车内材料。

  深圳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念文表示,一汽-大众需要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召回奥迪Q5异味车辆;对于其他有车内异味问题的车企和汽车品牌,深圳市消委会也会问到底,追到底。

  深圳市消委会针对奥迪Q5车内空气质量调查发表三点意见:

  第一,对一汽-大众对待消费者投诉和消费者组织调查过程中所表现出来消极做法给予批评。生命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权,也是最重要的消费者权益,面对消费者对车内异味问题的担心、焦虑和消费者组织的调查、监督,一汽-大众应该有更高的社会责任和执行标准。

  第二,要求一汽-大众主动召回存在车内异味问题的国产奥迪Q5。平均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奥迪Q5仍有78.3%的消费者主观感受异味严重,有的甚至有呕吐等严重的身体反应,这属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一汽-大众应当主动召回。

  第三,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乘用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德、美、日等国家均对车内空气质量进行严格控制,我国于2012年3月1日实施的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仅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约束力不够且标准水平偏低。强制性国家标准缺失,是我国车内空气质量消费者投诉高发的症结所在。在此,深圳消委会呼吁尽快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让车企对车内空气质量控制心存敬畏,让消费者生命健康更有保障。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黄劼

责任编辑: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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