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期间——商家不得随意涨价
时间:2017-09-28 15:08:49
近日,广州市发改委发布《2017年国庆、中秋价格提醒告诫函》,要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告诫函》提出,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允许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应严格执行门票优惠、减免措施,不得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
各客运公司、机场、车站等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出租车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及自我约束,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各停车场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实行亮牌收费。
编辑:唐珩
来源于: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