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和兴潮汕鲜虾丸防腐防霉剂超标
时间:2017-03-01 10:35:34
肉丸因方便和美味成为人们喜爱消费的肉类加工食品,更是冬日涮火锅时不可或缺的食材之一。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对17个品牌30批次冷冻肉丸进行了比较试验,1批次“潮和兴”样品脱氢乙酸超标。
此次比较试验的30批次肉丸样品由广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广州市部分超市随机购买,品牌涉及“海霸王”“四海”“三全”“嘉满芬”“安井”等,以每250克计,价格分别在3.01元-48.9元之间。
测试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对样品的以下指标进行了检测:总砷、铅、镉、铬、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亚硝酸盐、动物源性成分鉴定、硼砂(以硼计)、N-二甲基亚硝胺、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新红、赤藓红)、氯霉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
依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新红、赤藓红)及硼砂不允许在肉丸中使用。测试结果显示,30批次样品中,只有标称汕头市龙湖区今百利食品厂生产、商标为“潮和兴”的潮汕鲜虾丸样品的脱氢乙酸实测值为0.63g/kg,超过标准值(≤0.50g/kg)的限量要求。
检测技术人员介绍说,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防霉剂,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但过量脱氢乙酸有可能造成人体肝脏损伤。检测技术人员表示,肉类本身含有脱氢乙酸的可能性不大,较大可能是肉丸加工过程中添加其他原料时带入的。
在对重金属指标及其他污染物指标检测中发现,30批次样品中,23批次样品的总砷实测值小于0.1mg/kg,7批次样品的总砷实测值为0.11mg/kg至0.32mg/kg,均小于国家标准(≤0.5mg/kg)的限量要求;2批次样品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分别为1.2μg/kg、1.3μg/kg,小于国家标准(≤3.0μg/kg)的限量要求,其他批次未检出。
对氯霉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涉及非法添加的药物残留指标进行的测试结果显示,30批次肉丸样品均为未检出。
●消费提醒
慎购“仿生食品”肉丸
●选购正规厂家的产品。正宗的肉丸子,鲜味比较淡,丸子的外表可以看到肉的纤维,有肉筋。有时厂家为了增加风味或者丰富品种形式,会把几种肉掺在一起,或者由于高科技创新而引入仿生肉,以及加入各类允许的添加剂。明显低于同类肉价的速冻丸子要慎买。
●查看商品名称、配料表、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有的商品名称标注 “牛肉丸”,有的标注 “牛肉味丸”,二者有本质差别。查看配料表,可充分了解肉丸的主料及各种配料情况,包括看是否有主料肉的成分。
●谨慎选择“仿生食品”。现在市场上出售的肉丸,有些标称为“仿虾丸”“仿墨鱼丸”等,这类风味丸子可以称为“仿生食品”,是通过食品技术手段用普通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模拟天然食品的营养风味和形状而制成的食品。目前“仿生食品”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不良商家可能随意使用劣质原料,或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等,消费者应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