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国标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18-05-24 10:15:2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酝酿已久的辣条国家标准进入“落地”准备阶段。
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作为方便休闲食品的后起之秀和一种新兴休闲食品门类,据统计,目前约有近500亿元的产值规模。不过,辣条在创造产值的同时,安全问题也屡遭曝光,从近几年的市场抽检情况来看,辣条行业的总体质量不容乐观。记者梳理2015年至2017年中旬的抽检信息,全国有15个省份共计131家辣条生产企业的195批次辣条产品上了食药监部门的“黑名单”。
辣条产品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在辣条生产等方面依然存在国家统一标准缺失问题。为更好地规范行业发展,促进辣条行业发展壮大,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成为众望所归。原国家卫计委于2016年11月提出调味面制品行业国家标准立项,由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机构牵头,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制定好辣条的国家标准。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标明,调味面制品应是以小麦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油脂等辅料,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具有一定韧性的即食食品。对于辣条常见的“大刀肉”等类似肉类食品名称的标注,《征求意见稿》要求标签标识中应标明产品真实属性“调味面制品”。
针对公众关注的调味面制品(辣条)高盐、高油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氯化物(以Cl-计)、脂肪技术要求,如脂肪限量规定每100克应该≤25%。此外,由于调味面制品中添加了食用油脂,因此标准中还规定了酸价、过氧化值限量指标。
记者了解到,目前辣条行业还存在“调味面制品”和“挤压糕点”两种称谓,如河南省针对辣条行业的名称为“调味面制品”,湖南省则称为“湘式挤压糕点”。除了名称相异,添加剂使用的种类以及用量都有所差别,如辣条若归为方便食品类,则不得添加甜蜜素;而依据河南省地方标准,辣条执行糕点类标准,允许限量添加甜蜜素。地方标准不同不仅导致了异地企业发展的困难,同时也因没有统一标准的监管,使产品在各地的监管非常混乱,行业得不到认可,统一管理没有依据。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遵循食品添加剂使用技术要求与现行基础标准相衔接的原则,食品添加剂使用技术要求直接引用相关现行有效基础标准,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秘书长刘昊宇表示,相信辣条标准出台后,各企业都按照国标来开展生产经营,这对企业、消费者及监管部门来说,都是好事。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