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珺)5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1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82号),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妙趣延龙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展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子怡”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阪崎肠杆菌3次检出值分别为0、检出、0,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次检测结果均不能检出的要求。
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1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产品213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左旋肉碱、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三聚氰胺、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叶黄素、核苷酸、脲酶活性定性测定等63个指标。
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妙趣延龙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展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阪崎肠杆菌3次检出值分别为0、检出、0,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次检测结果均不能检出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监督生产企业查清了产品流向,召回了不合格产品,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已要求经营企业配合生产企业开展召回工作,控制风险,并对涉案经营企业立案调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6月30日前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并向社会公布。(本次抽检的合格样品信息详见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
●指标解读
阪崎肠杆菌
阪崎肠杆菌是存在于环境中的一种条件致病菌,可能对0-6月龄婴儿,尤其是早产儿、出生低体重儿以及免疫力缺陷婴儿存在较高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规定,阪崎肠杆菌(仅适用于供0-6月龄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应不得检出。检出阪崎肠杆菌原因可能是生产原料中微生物控制欠佳、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控制不足或生产加工过程卫生状况较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认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冲调、放置过程中阪崎肠杆菌有潜在生长的可能,消费者应注意婴幼儿配方乳粉冲调、放置的有关事项。 (贾珺)
●相关链接
严查生产企业不当消毒行为
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期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清洁消毒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计划和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场所、设备和设施等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如发现不当消毒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评估风险,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确保食品安全。 (贾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