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出《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医师未经该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医院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相应处方权限。《通知》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并在2020年年底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医疗机构要做好使用新上市抗菌药物、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及出现抗菌药物多重耐药病例的会诊工作。
同时,结合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即“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优化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要将抗菌药物作为医嘱审核和处方点评重点,及时完善诊疗方案。重点关注预防性使用、联合使用和静脉输注、鞘内注射、关节注射抗菌药物的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抗菌药物的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指导临床精准用药。《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应强化感控部门能力建设,突出业务管理兼专业技术服务的功能定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处方权限授予、处方开具、处方审核、预防用药、标本送检等重点环节的智能管理。
国家卫健委同时发出《关于加强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现有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基础上,开展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编辑:陈晓莹
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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