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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星期

打着公益旗号卖保健品 16名老人被“德善”套牢

时间:2017-08-30    15:18:38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复函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顾艳伟)广西南宁市德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善公司)打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旗号,通过“会销”模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在消费者投诉后,该公司继续采取欺骗的手段应付广西消委会的调解工作,直至彻底失联。日前,广西消委会向社会披露了这一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恶劣行径,建议通过立法禁止利用“会销”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6名退休教职工联名投诉

  今年5月, 广西大学16名退休教职工联名向广西消委会投诉称,去年2月中旬,他们在校园晨练时,被德善公司的工作人员盯上,并向他们宣称,德善公司联合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举办肠公益中华行活动。德善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老人散发了印有“携手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肠公益中华行、清爽老人健步鞋(原价188元)免费大赠送活动、55岁及以上凭退休证登记鞋码”文字的宣传单,邀请老年人参与活动。看到有免费赠送健步鞋,现场不少老人便根据德善公司的要求,登记了各自的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2016年2月21日至24日,德善公司组织这些老人到南宁市秀灵路状元坡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参加“健康讲座”活动。在听了4天的讲座后,老人先后领到健步鞋一双、洗衣液一瓶、蓝梅果汁一瓶、老花镜一副。

  “大家挺开心的,不仅有健康知识听,还有礼品拿。”退休教师代表李女士说,当时会场横幅写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肠公益中华行”等内容,显得很正规。讲师在会上宣传一种名为“益生元”的“药品”,可以治胃肠疾病和癌症,还具有排毒养颜、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的功效。

  李女士说,连续4天的“洗脑式”讲座都是宣传“益生元”保健品效果如何显著,可以治疗各种疾病。老人庆幸自已找到了治病的“良药”。最后一天“健康讲座”结束后,参加活动的老人都主动购买所谓“能治病”的益生元保健品,最多的购买了5万元的产品,最少的也达5000元。

  无一例外,老人服用后,并没有任何效果,方觉上当受骗。

  公益谎言被揭穿逃之夭夭

  接到16位老人的投诉后,广西消委会调查发现,德善公司销售给老年人的“益生元”仅是普通的保健食品。此外,该公司销售的另一种名为“QK纤溶酶口服液”的产品是食品,该公司宣传时却说是保健食品,其行为涉嫌误导消费者。

  今年5月,广西消委会约谈德善公司,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德善公司坚称是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进行的合作项目,并向广西消委会提供了一份盖有“深圳市生命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捐赠证明。这份证明显示,深圳这家公司曾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赠过现金和物资。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深圳市生命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就是“益生元”的出品单位,德善公司则是该公司的经销商。那么,宋庆龄基金会会不会因此与德善公司合作或者授权使用其名义开展活动?

  今年6月底,广西消委会致函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求证。7月5日,该会复函称:没有授权允许德善公司使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字样的情况,也没有与德善公司合作开展“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肠公益中华行”等相关活动。

  至此,德善公司假借他人名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真相大白。无法狡辩的德善公司同意向消费者退款7.6万元,但又表示,因资金不够,需要等到7月底后才能支付,消费者对此表示同意。

  广西消委会负责人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该会在调解工作结束后,已将德善公司冒用宋庆龄基金会的名义开展虚假宣传活动的证据移交给南宁市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如查证属实,广西消委会建议相关部门,将德善公司纳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防止其再次欺骗消费者。

  南宁市工商局兴宁分局朝阳工商所所长周霞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们接到相关材料后,到德善公司进行调查。当时,该公司也配合调查。但当他们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提供相关材料时,该公司却迟迟不提交。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时,发现已经无人办公,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拟立法禁止“会销”行为

  8月22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南宁市苏州路15号朝阳国际大楼调查时发现,德善公司原来办公的7楼734号房间大门紧闭,原本挂在门口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肠公益中华行”的招牌也消失不见了。在该楼大厅的楼层索引中,也不见德善公司的名字。

  广西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说,德善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向消费者退款,目前其负责人已经失联,但是该公司并没有注销。广西消委会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公开曝光德善公司的违法行为。

  “当前,老年人消费投诉几乎全部与‘会销’有关。”陈继辉说,“会销”已经成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加强对“会销”行为监管已经迫在眉睫。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国家有关部委已经意识到“会销”所带来的一系列弊端。8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外发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并征求意见,该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消协秘书长谭英说,分析其在基层受理的涉及老年消费的投诉,几乎所有的“会销”都是将食品和保健食品当药品忽悠老年人购买。如果该修订草案的第三十八条能通过审议,将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据了解,当前,广西也正在对《广西消保条例》进行修订,广西消委会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规范“会销”行为的条款。“通过立法将游离在灰色地带的‘会销’规范起来,将会有效降低老年人受骗的机会。”陈继辉说。


责任编辑:游婕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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